1、安全人之家 大岭山镇“3.28”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3月28日16时30分许位于大岭山镇大岭山社区建卫南路1巷在建民房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事故造成一名建筑工人当场死亡。2018 年3 月 29 日,东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大岭山镇安全监管分局、监察室、总工会、 公安分局、 住建局、 大岭山社区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大岭山镇“3.28”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组,并邀请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 依法依规、 实事求是、 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和调查取证,基本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
2、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情况1.建筑物情况,该建筑物座落在大岭山镇大岭山社区建卫南路 1 巷, 地类(用途) :住宅,使用权类型:批准拨用宅基地,使用权面积:伍佰壹拾平方米。该房屋土地原属于何苏二、应黎虹、阮浩廷、梁溢钊、萧孝执、萧赛凡等 6 人所有。 (1)2016 年 7 月至 12 月何苏二、应黎虹、阮浩廷、梁溢钊、萧孝执等 5 人分别与艾存勇签订私人住宅转让协议 ,以人民币 70 至 75 万不等的价格,共计人民币 367 万将大岭山镇建卫南街一巷等
3、5 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永久性转让给艾存勇。 (2)2016年 7 月 26 日萧赛凡与杨金桥签订私人住宅转让协议 ,以人民币 70 万安全人之家 的价格将大岭山镇建卫南街一巷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永久性转让给杨金桥。由于艾存勇、杨金桥不是本地户口,不可以在大岭山镇民房建设报建,因此以何苏二、应黎虹、阮浩廷、梁溢钊、萧孝执、萧赛凡等 6 人的名义报建,拆旧建新。2017 年 4 月 20 日大岭山镇民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大岭山镇民房建设审核意见书2017 年第 4 批次(4) ) ,并已到大岭山镇住建部门报建。2017 年 7 月开工,现已建 10 层,事发时准备做二次结构
4、混凝土。2.物料提升机。物料提升机安装高度 40m,长 1.8m,宽 1.8m,平均绳速为50m/min,物料提升机额定载重为 800KG。物料提升机由电机、减速器、曳引轮组成的驱动装置通过曳引钢丝绳提拉载货升降台,在井架内沿刚性导向装置垂直上下运行的起重设备。物料提升机有 1 个操控开关盒,操控开关盒的控制线长度为 100 米,操作人员通过按压操控开关盒的按钮来操纵物料提升机升降台上下运行,操控开关盒的按钮是常开开关,需要持续按压才能运行物料提升机升降台,行程为一楼到十楼。该物料提升机安装高度超过 30 米,未配置语音及影像信号装置。现场未见物料提升机的安全操作规程。物料提升机无检测报告,无
5、验收记录。致害物为物料提升机的配重箱, 该配重箱重 400KG,设有 2 根配重箱导轨,配重箱沿配重箱导轨上下运动,配重箱导轨与外墙脚手架的支架之间间隔50cm,配重箱导轨两侧未设置隔离防护措施,外墙脚手架也无防护网。(二)事故相关单位及人员情况1.广东兴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安全人之家 住所:东莞市大岭山镇,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张立威,注册资本: 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成立日期: 2007 年 06 月 05 日, 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 ;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
6、钢结构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地基与基础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劳务施工不分等级;室内外装饰、设计;销售:建筑材料、机电设备。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 ,证书编号:,有效期:至 2021 年 06 年 28 日,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许可证编号:,有效期限自 2017年 06 月 08 日开始至 2023 年 06 月 07 日止,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编号: (粤)JZ 安许证字2017延,许可范围:建筑施工,有效期:2017 年 12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 日。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证书编号:,有效期:至 2019 年 01 月 29 日,资质等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是该事故工地房屋承建方,于 2017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