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人之家 大岭山光大山湖城 9 号楼在建工地“4.23”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6 年 4 月 23 日中午约 14:30,位于东莞市大岭山镇山湖城花园(成立事故调查组后调查过程中经东莞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所提供资料显示该项目名称为“山湖城花园”)在建工地发生一起一般起重伤害事故,导致一名施工人员李英红当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 140 万元。当天下午15 时 30 分左右,大岭山安监分局接到连平派出所关于该起事故的电话报告,立即派员到事故发生地点开展调查。为调查事故经过、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及责任,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经东莞市政府同意,于 4 月 29 日依法成立
2、事故调查组,对大岭山光大山湖城 9号楼在建工地“4.23” 一般起重伤害事故开展调查。调查组由该镇安监分局、镇人民政府监察室、镇公安分局、镇总工会、镇质量技术监督站、镇规划建设办、连平村等单位组成,并邀请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参加。截止 2016 年 6 月 14 日,该事故已调查完结,现将调查有关情况汇总如下:一、 基本情况(一)事故工程概况东莞市海岸桃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4 年 5 月 19 日、 2014 年 5 月20 日与建安公司签订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 ,将山湖城花园 4、5 号地下车库,9-12、18-24、33-34、55-58 号住宅楼;山湖城
3、花园 1 号地下车库,1 号商业楼,2 号商业、住宅楼,3、4 号住宅楼;山湖城花园 2号地下车库、5-8 号、49、50 号住宅楼;山湖城花园 3 号地下车库,25-32、安全人之家 45-48、51-54、59-61 号住宅楼等工程承包给建安公司,大岭山镇山湖城花园正式开工建设。1、 建设单位东莞市海岸桃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岸桃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东莞市大岭山镇连平村连马路 140 号,法人代表:卢成通,注册资本:人民币陆千万元,成立日期:2010 年 07月 26 日,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物业投资;物业租赁。2、 监理
4、单位东莞市杰高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高监理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东莞市高埗镇高埗大道南 127 号第五层之二,法人代表:莫胜欢,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佰万元,成立日期:1999 年 07 月 01 日,经营范围:建设工程监理(按广东省建设委员会核定项目经营) 。海岸桃源公司与杰高监理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8 日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委托杰高监理公司对山湖城花园 4.5 号地下车库,9-12、18-24、35-44、55-58 号住宅楼进行工程监理。3、施工单位东莞市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建安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东莞
5、市东城区旗峰路广汇大厦,法定代表人:陈润光,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成立日期:2001 年 10 月 18 日,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承担二级标准以下公路工程(不含独立大桥和沥青混凝土路面公路工程)的施工;承担小型建设项目的普通设备、照明、空调、水暖安装;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街巷道路,人行道;单跨 6 米以内的桥梁;直径 0.5 米以内的雨污水管道专线;供水、供气进户管线;城安全人之家 市护坡工程;可承担各类型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销售;五金交电、百货、日用杂货、纸类制品、夹板、建筑材料、钢材、铝材、水暖器材;机械设备租赁。事发时该公司在场员工:申孝建,男,汉族,河南省台前县
6、人,建安公司塔吊司机。张波、男,汉族,湖南省武冈市人,建安公司起重信号司索工。雷发云,男,汉族,湖南省祁东县人,建安公司起重信号司索工。4、施工劳务承包单位东莞市光大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劳务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东莞市东城区东泰景湖花园光大办公楼首层 1 号室,法定代表人:黄锦坤,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佰万元,成立日期:2007 年 04 月 28 日,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建筑劳务分包。建安公司与光大劳务公司于 2014 年 3 月份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光大劳务公司负责向建安公司山湖城花园项目派遣劳务工人,光大劳务公司在工人上岗前对各工班进行了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各工班到岗后由建安公司负责统一管理、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5、木工工班,李杨为李文元木工工班负责人,该工班由光大劳务公司派遣到山湖城花园项目务工,该工班负责山湖城 9 号楼及 23、24、33、34、43、44、55、57、58 号别墅(含 4、5 号地库)的模板工程,其工资由光大劳务公司发放给李文元,再由李文元发放给工人,死者李英红属于其工班, 负责工班电焊作业, 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