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26”工亡事故事故时间: 2013 年 12 月 26 日 15 时 30 分事故类别: 起重伤害伤亡情况:一人死亡事故概况:2013 年 12 月 26 日 1530 左右,武汉钢铁重工集团武冶重工公司(以下简称武冶重工)在四冷轧磨辊间更换 5#吊车大车东侧限位开关时,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事故造成 1 人死亡。死者:万 XX,男,42岁,1991 年 7 月参加工作,武冶重工经营部售后服务班电焊工。事故经过 :2013 年 12 月 26 日,武冶重工经营部根据四冷轧指挥部要求,更换磨辊间 5#吊车大小车限位开关。 5#吊车设备由武冶重工制作, 一冶负责安装。 当日 1330 左右
2、, 武冶重工经营部售后服务班万 XX、 容 XX、容 X 等三人在经营部售后服务主管兼售后服务班班长陈 XX 的带领下,准备更换磨辊间 5#吊车大小车限位开关。根据安排,万 XX、容 X 两人负责更换限位开关,容 XX 负责吊车门感应开关底座打磨,陈 XX 负责开吊车,在先后完成小车 4 个限位开关和大车北面 2 个限位开关的更换工作后,1510 左右,更换大车南侧的 2 个限位开关时,吊车司机陈 XX 先通知 6#吊车暂停作业,后驾驶 5#吊车向南行驶与 6#吊车大车撞尺对位,对好位后,开始更换东南侧的大车极限开关,万 XX 蹲在大车走台东南端梁上车门旁进行焊接,容 X 在旁边配合。1525
3、 左右,6#吊车地面作业人员吹哨,示意要 6#吊车作业,叫 5#吊车避让,得指令后,陈 XX 从司机室上到 5#吊车端梁南侧,要求万 XX、容 X 暂停作业,并将安全门关好后,下到司机室。15:30 左右,陈 XX 听到容 X 指挥后,将 5#吊车从南向北开,当吊车运行 3 米左右后,经过 B116#厂房立柱时,容 X 发现万 XX 被挤在立柱与上车门栏杆之间,并坠落到厂房 B116#柱旁吊车梁平台的行走通道上,现场人员立即组织抢救,将万 XX 送武钢二医院救治。万 XX 因盆骨被挤压、腹部内出血严重,全力抢救无效于 1730 死亡。事故原因 :1 、直接原因:5#吊车由南向北运行时,万 XX
4、 自我保护意识差、站位不当,违规站在东南侧端梁上车型门走台上, 背对厂房立柱(吊车端梁与 B116#厂房立柱间距约 200mm 左右), 且吊车指挥人员与司机在吊车启动前, 未确认万XX 是否站在安全位置, 导致万 XX 被挤压在吊车端梁护栏与 B116#厂房立柱之间后,摔落至吊车走台上,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2 、间接原因:1)安全联保互保落实不到位,吊车启动前的确认不到位。容 X 指挥吊车司机动车前,未对万 XX 站位是否安全进行有效提醒。2)武冶重工现场安全管控不力,反“三违”管理力度不够,作业前的危害辨识、上场安全条件的检查确认、隐患排查等不认真,安全管理出现麻痹松懈情况。3)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该公司产品售后服务管理规章制度中未明确提出保障安全要求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