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司机违章作业事故案例1。事故概况在高新区枫叶新都市 B 区 5 号楼工程施工时, 塔吊在顶升作业过程中,因指挥人员违章指挥操作变幅小车,操作人员在指挥人员的指挥下,违章操作变幅小车,调整吊臂平衡,使塔吊平衡失稳,导致塔吊吊臂、操作平台整体倾翻, 从 55m 高处坠落, 在塔上 2 名操作人员随塔吊吊臂一起坠落,当场死亡。在地面作业的 2 名工人也被坠落的塔臂当场砸死。塔吊司机在塔臂倾覆瞬间从驾驶室跳至塔身扶墙处,手臂折断。直接经济损失 80 余万元。2。事故分析经调查事故原因如下:1)塔吊在顶升过程中,指挥人员违章指挥操作变幅小车,操作人员在指挥人员的指挥下操作变幅小车,调整吊臂平衡,引起塔吊平衡失稳,导致吊臂倾覆。违章作业是事故的直接原因。2)塔吊司机(塔吊顶升的指挥人员)1999 年底私自改动电路,取消了原塔吊的液压顶升时和操作室的变幅操作系统的自锁装置,埋下了重大事故隐患。 致使在违章操作时自锁系统不起作用, 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3)塔吊的所有人,将塔吊交给雇佣司机管理操作,疏于安全教育和监督检查,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司机改动塔吊的安全装置,造成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4)塔吊使用单位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检测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不到位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