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油站在卸油中发生的爆炸事故2000 年 9 月 4 例加油站卸油过程中发生的爆炸事故中亡 4 人,伤 8 人,其中重伤 4 人。(一)事故简况(1)2000 年 9 月 11 日 21 时左右, 青岛市四方区域内 1 辆油罐车在加油站卸油时,油罐爆炸起火,3 人严重烧伤。(2)2000 年 9 月 10 日 0 时 35 分,1 辆满载油品的油罐车在河北省黄骅市某加油站卸油时,突然爆炸,造成 2 人死亡,1 人重伤,伤者全身三度烧伤,面积达 98%,生命垂危。(3)2000 年 9 月 1 日, 湖北钟祥市 1 座社会加油站, 在油罐车卸油过程中发生爆炸,死 1 人,伤 1 人,加油站被炸成
2、废墟。(4)2000 年 9 月 1 日 23 时 30 分, 湖北省荆门市某实业有限公司, 用油罐车拉 5t90 号汽油,卸油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 1 人死亡,3 人受伤。这例事故虽然时间、地点、损失各不相同,但其共同特点是室内安装油罐、输油管道采取管沟式敷设、静电接地电阻超过 1000,采用喷溅式卸油。在卸油过程中由于静电放电引起爆炸着火事故。(二)事故简析这四起事故都是因设计施工不规范,违规作业而引发的责任技术事故。(1)加油站建设不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 一 2002)对室内安装油罐、采用管沟敷设管道(要求回填) 、喷溅卸油都是明文禁止的强制条
3、款,即使老加油站也必须进行改造。(2)静电接地电阻值超过 100Q,可能是设计、施工问题,也可能是管理问题。设计、施工,可能是没有设置接地,也可能是安装静电接地没有达到导静电要求, 或者土质电阻率大而没有及时处理; 管理问题是接地线接触不良,没有定期检测接地电阻。(3)新规范(GB50156 一 2002)禁止“室内设置油罐、喷溅式卸油、管沟敷设输油管道未回填密封”。所以,2002 年以前建设的加油站,凡是“室内设置油罐、喷溅式卸油、管沟敷设输油管”的都必须改造,否则可能引发事故。(4)加油站的设计施工单位及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加油站管理、操作人员应由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质的人员承担;加油站管理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