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路加岩土工程有限公司飞宇大厦项目部“428”机械伤害事故讲解了2014年在邯郸市飞宇大厦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中的机械伤害事故发生经过与背景。事故发生单位邯郸市路加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负责飞宇大厦的部分护坡桩施工业务,该项目涉及多个单位,包括施工单位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华盛水文地质勘察工程公司岩土工程公司和建设单位河北飞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4月28日晚,因操作员违章作业导致旋挖钻机侧翻,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轻伤的结果。该文详细描述了事故发生过程和救援工作情况,并从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两方面分析了事故的发生机制,认为其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报告还提出了一系列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涵盖了企业内部制度和行政处罚措施,同时对未履行监护职责、安全制度不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批评与问责。邯郸市路加岩土工程有限公司飞宇大厦项目部“428”机械伤害事故适用于建筑施工领域相关从业单位与人员,具体包含基坑支护、降水工程的承包商及操作人员,特别是使用旋挖钻机或其他类似设备进行施工的工作人员及其管理部门。此外,本文件同样适合于工程建设方、监理方以及相关安全监管机构作为参考案例,通过研究事故案例提高安全管理意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