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机械伤害事故2007 年 1 月 5 日, 某局某钢管厂员工在对两根存在焊缝质量问题的钢管进行补焊作业时,发生夹挤伤害事故,1 人抢救无效死亡。一、事故经过2007 年 1 月 5 日零点班上班后, 该厂员工韩某和周某某对两根存在焊缝质量问题的钢管进行补焊作业。凌晨 2:30 左右,韩某通过 2 号补焊台的工作走台由北向南走,走到 2 号补焊辊台与探伤运管小车的连接处,在小车尚未停止的状态下,蹲下身体去摘钢管端头外侧小车中心点处的相质计,遭到 2 号补焊辊台上的钢管与探伤室出来的钢管的夹挤,抢救无效死亡。二、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1、韩某违反操作规定,在小车尚未停止的状态下,蹲下身体去摘钢管端头外侧小车中心点处的相质计;2、作业不规范,两根钢管位置未放正。(二)间接原因1、辊台与探伤车之间没有钢管放置限位标记。2、安全教育没有落到实处,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差。(三)管理原因1、风险识别不足,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设施。2、对作业现场安全要求不细,操作规程不完善。3、规章制度执行力度不够,警示标志流于形式,没有起到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