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缺乏安全意识,右小臂被截肢事故经过:2009 年 3 月 12 日 21 时,马鞍山钢铁第二钢轧总厂线棒分厂,线材生产线 12 架轧线材 3 号台根据调度计划发出指令:“干完三支钢后停机,更换 12 架轧机导卫”,并于 21 时 03 分 27 秒发出停机指令。根据事先安排,二级作业长陈某、轧钢工甘某某换 12 架出口导卫,主操蒋某某、轧钢工郑某某更换 12 架进口导卫。4 人在 3 号台发出停机指令后,在轧机还处于自转的情况下就上去准备操作。21 时 04 分郑某某走到轧机旁不慎一脚踏空,身体前倾,双手本能地往前一趴,寻找支撑点,不慎右手臂被尚处于自转状态的轧机绞入,郑连忙呼叫,经过现场工友
2、 20 多分钟的施救,将郑的右手臂从轧机内抽出,及时护送到市中心医院救治,由于伤情严重,郑的右小臂被截肢。事故原因及性质:1、直接原因郑某某在轧机未完全停稳仍处于自转的状态下,就走到轧机旁准备作业,并且行走时注意力不集中,一脚踏空,导致右手被轧机绞入,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2、间接原因线材轧钢作业区安全管理不到位,线棒分厂对职工安全教育不严,对违章作业现象制止不力,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负有管理责任。3、事故性质:这是一起责任事故。预防措施:1、在全厂通报“3.12”事故,组织职工进行事故大讨论,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认清习惯性违章的危害性。2、全面开展岗位“查隐患、查违章”活动,对查出的各类问题,落实整改和考核。3、修订和完善相关操作规程条款,强化线材 3 号台停机开机指令,明确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