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汲滑轮伤人事故事故经过:2003 年 3 月 22 日,作业二分公司抽汲车组长沈、临时调配到该车组工作的操作工张(以前未操作过该车)与试油分公司等五人到石东 2 井进行抽汲作业; 做完抽汲准备工作后, 下加重杆通井, 由张进行操作。 17:30 左右通井至 700 米时,沈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地滑轮固定绳套挂井口保温管线,打手势让张停下来进行整改;张刹住刹把,未将该车熄火或摘除动力,沈到井口进行整改,在整改过程中,由于刹车未刹死,钢丝绳下滑将沈左手手套被抽汲钢丝绳夹住,沈右手握住抽汲钢丝绳,想拉动钢丝绳抽出左手,张在未确认井口整改的情况下上提,将沈右手绞入地滑轮中,造成沈右手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受伤事故。事故原因:1)分工不明确,员工的责任心不强,安全意识淡薄。2)试油分公司进行技术交底时不彻底,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识别不足,无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3)作业二分公司车组长沈在施工前未进行班前讲话,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识别不足,无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4)在处理问题时,未用绳卡将受力端卡死固定、操作工未将抽汲车熄火或摘除动力后进行处理。5)当事故发生后处理不当,沈左手手套被抽汲钢丝绳夹住,右手拉动抽汲钢丝绳,张在未确认是否能上提的情况下上提,造成事故。6)由于张是临时调配到该车组工作的,第一次操作该车,未掌握该车的车况,对该车操作不熟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