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麻痹造成液压缸挤手2007 年 04 月 06 日下午 13:30 分左右,炼钢分厂生产准备车间机构工魏某、男、28 岁, (2004 年 8 月入厂) ,与机构工赵某、班长刘某,准备打 4号中包盲块时,魏某拿着中包机构液压缸,右手拖着液压缸底部,左手扶在液压缸前端横壁槽内,准备把液压缸挂在中包机构支座上时,突然液压缸推头回滑,把左手挤伤, (04 月 05 日从小炼钢换过来控制液压缸的液压泵带病) 。刘某立即通知分厂安全员将其及时送往迁安市中医院进行检查治疗,经诊断,左手中指、小母指挤伤、无名指末端骨折。根据调查分析认定这是一起轻伤事故。事故原因:1、 魏某在挂中包机构液压缸时,左手指伸进液压缸前端横壁槽内,是导致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2、 魏某安全意识淡薄,危险辨识能力较差,思想麻痹。班长刘某现场作业监管不到位。包教师傅赵某没有履行包教职责。液压泵带病作业是造成这次事故的次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