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缺乏安全确认,被尾轮绞伤2006 年 11 月 07 日上午 10:15 时,烧结分厂 90m2 带烧车间维修实习生刘某、男、21 岁、 (2006 年 09 月 20 日入厂)和 60m2 带烧车间点检工高某共同巡检,发现六号皮带西侧、机尾北侧第三个托辊不转,高某铁棍敲打托辊、顿时托辊掉到皮带上,刘某急忙用左手拿托辊,不慎被尾轮绞伤,事发后, 高某马上给带烧车间主任打电话, 车间派车将刘某送往市中医院、后经转入二二五医院进行检查治疗。确诊左手食指的第二节至未端皮肉脱离。事故原因:1、 刘某在处理六号皮带故障时,没有停车,是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属严重违章蛮干,高某在没有停机情况下,用铁棍敲击托辊是违章蛮干的冒险行为,高某没有做好互保工作。是造成被绞伤事故的主要原因。2、 职工刘某安全意识差,工作经验少,对生产设备、工艺了解的不够。带烧车间对员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 新老职工违章较为严重, 对“三违一制”贯彻不严格,危险辨识能力差,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存在漏洞。是导致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