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人身伤害事故一、事故经过2003 年 2 月 13 日 9 时 30 分, 某电厂煤管班长李在检查入厂煤采样制样设备时,发现入厂煤自动采样螺旋给料机有摩擦声,随即要求在此路过的检修人员巩前去查看。巩未能判断出故障点,此时,李在设备未停止运行的情况下掀开给料机护板,将左手(戴手套)伸入内部为巩指明故障点,造成左手小拇指骨折。二、原因分析李在给检修人员指明摩擦部位时,将手伸入转动设备内部是一种违章行为,是造成此次伤害事故的直接原因。检修人员巩对发生在眼前的违章行为不制止,是造成此次伤害事故的间接原因。三、暴露出的问题这是一起由于人员作业违章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暴露事件的直接责任者没有掌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知识学习的力度不够,安全工作的思想观念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同时也是暴露了燃料运行分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得不到位,亟待加强。四、防范措施(1)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人员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2)加大反违章工作的力度,坚决杜绝各类违章现象的发生。各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及安全员,要认真组织开展反违章活动。(3)坚持利用每周安全活动日的安全活动,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自我防护能力,做到有内容、有措施、有记录。(4)各班组要从这次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