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速过快引发的交通事故事故经过:2003 年 7 月 20 日 9 时许,某市分公司所属实业公司驾驶员庞某驾驶猎豹牌吉普车前往某地处理通信工程事宜,途中经过一砂石路段弯道时,因车速过快、处置不当导致翻车。庞某未系安全带,从汽车前挡风玻璃处甩出后当场死亡,同车人员某工程公司经理马某受伤。事故原因:事故直接原因是车速过快, 行至弯道未提前减速, 急刹车导致翻车;驾驶员庞某未系安全带,是造成其死亡的重要原因。事故教训与预防措施:1“十次事故九次快”。车速过快车辆不易操控;砂石路面较松软,车辆快速行驶时更难以操控,遇弯道若不提前减速而急刹车强行通过,车辆在离心力、摩擦力等多重作用下势必失控引发事故。2安全带是司乘人员生命所系。不系安全带埋下了祸根,当出现紧急情况时,安全带未发挥应有的保护作用。预防此类事故的关键是要根据路况、天气等因素选择适当车速并随时调控车速;遇山路、弯道及其它复杂路段时要提前减速,给操控车辆留有充分的空间、时间;另一方面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习惯,司乘人员都要系好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