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顺煤矿“8.14”运输事故一、事故发生经过:2002 年 8 月 14 日日早晨 8 点班长成迪祥带领何东武、汤建中、成奇、龙术高、成瑞武等人下井到主斜井挡头掘进,李成仁在井口打点挂钩,双方约定人员到达挡头后打点放车。成迪祥、何东武、汤建中走在前头,后面是成瑞武,龙术高,最后是成奇,井口打点挂钩的李成仁在接到打点信号后,未将钢丝绳与矿车连接好,也未按规定对矿车与钢丝绳的连接情况进行仔细检查就急忙将矿车推过主井井口的安全挡,矿车在惯性和重力的作用下飞速向下跑去。成迪祥等六人刚刚到达井下不到两分钟还未开始做事,就听到后面成奇大声“吼”了一声,急忙回头看,发现矿车将主斜井井下距挡头 5 米的简易跑
2、车防护装置撞断,龙术高被压在矿车前轮底下,成瑞武也坐在地上喊“哎哟”。事故发生后,成迪祥安排成奇出井报告地面管理人员,然后组织其余二人进行抢救,发现龙术高当场死亡,9 时 40 分左右,伤者和死者均被抬出地面。二、事故发生的原因1、直接原因:打点挂钩工李诚仁在未将钢丝绳与矿车连接好, 也未按操作规程仔细检查其连接状况的情况下就踩挡将矿车推入井下。斜井“一坡三挡”不全,无捞车器,在掘进工作面的上方未设置坚固的跑车防护装置,不能将跑车及时有效地挡住。2、间接原因:天顺煤矿没有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七十条的规定和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第十一条规定设置“一坡三挡”,没有按煤矿安全规程第四十六条规定在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坚固的跑车防护装置,是导致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大屯营乡政府对非法施工的基建矿井没有按国务院、 省政府有关规定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安全监察指令及时予以关闭,是导致此次事故的又一主要原因。对“一坡三挡”不全正在施工的基建井,乡工交办安全检查人员没有提出整改要求,安全监督不力,是导致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天顺煤矿没有按照矿山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和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致使职工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起码的安全意识和应有的自保、互保能力,是导致此次事故的又一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