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7”交通事故事故经过:2007 年 5 月 26 日 9:30 分,运输分公司驾驶员吐驾驶新 J15028 号东风随车吊卡车(15T)到作业一分公司拉运设备去滴 202 井。工作完 22:40 分返回公司石西基地准备住宿;22:50 分吐妹妹打电话说母亲病了,叫吐回去;接电话后吐想明天送母亲去看病;于是吐在没有向带队分队长姜请示或向运输分公司领导汇报请示的情况下,于 23 点驾驶车辆从石西基地回克市采油三厂的家(150 公里) 。当 27 日 1:20 分行至克拉玛依石西油田公路 1 公里处,发现对面驶来一辆车占道行驶,吐立即变换远近光灯和鸣喇叭向对方示意, 但对方车辆没有反应, 开着远
2、光灯行驶;此时两车距离已很近,吐急忙向右打方向躲避,因车辆右轮太靠路边,路肩松软, 并且看不清路面, 吐驾驶新 J15028 号东风随车吊卡车 (15T)下右侧路基;两车没有擦刮,对方车辆没有停车;吐受伤,新 J15028号东风随车吊卡车(15T)前桥、底盘、驾驶室等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发生后吐立即向运输分公司经理汇报;运输分公司经理立即组织人员赶往现场,同时向公司应急办公室、公司质量安全环保科汇报;吐当日在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检查,经诊断:右肩下端皮外擦伤,其它部位未见异常。事故原因分析:1、在遇视线不清的情况下,没有迅速降低车速和紧急停车,而是盲目驾车躲避,致使车辆下路;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2、 吐违反运输分公司规定, 在未向分公司领导或带队分队长请示的情况下夜间长途行车。事故预防措施:1、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2、遵守运输分公司长途车辆夜间行车必须请示的有关安全规定。3、所有车辆在公司野外基地住宿,必须执行“三交”规定,将“三交”交给基地主管“三交”的人员保管,或交分队长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