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青矿“2004.1.28”运输事故2004 年 1 月 28 日四点班 16 时 50 分左右, 维修队四班副班长佟带领马、邵、伍四人在 N1 变电所门前副道进行倒车。在倒装工字钢梁料车时,四人开始向副井方向推车,邵在车的右侧(推车方向)并在车体中间部位推车,由于不注意将矿灯灯带刮在捆车的铁线上,邵边推车边处理灯线。车推至 10 米左右时,邵不慎将左脚蹬空,滑向 2 个车轮中间,被车碾伤左脚趾,造成左脚小母趾断掉。事故原因:1、邵在铁料车右侧推车,违反平巷推车有关规定,违章作业,并且自主保安意识差,是事故的主要原因。2、 副班长佟推车时没检查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 没有制止邵违章作业,且作业人员在现场推车时相互没有起到安全联保作用。3、维修队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防范措施:1、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2、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执行平巷推车的有关规定,减少人力推车,防止意外事故发生。3、改善作业环境,保证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