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施工合同招标文件与中标通知书不一致的处理办法讲解了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中,因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内容不一致所导致的问题及相应的处理办法。文中描述了当上述三类文书出现冲突时,应以哪种材料作为后续工程项目的结算依据。重点在于分析未依法签订施工合同前产生纠纷的法律判定规则。文章从两方面展开讨论:首先是从招标投标法的角度剖析,在这一法律框架下规定了招标人若未对投标人的偏离性响应进行否决而继续推进流程时的具体责任归属问题;接着基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视角,详细解读了该规范第7.1.1条的规定及其效力范围是否具备法律强制执行力的问题。最后明确了针对不同适用约定情况下的效力判定标准,并指出实际司法审判中可能并不完全依据非强制性条文来确定效力顺序。未签订施工合同招标文件与中标通知书不一致的处理办法适用于从事建筑施工行业的相关企业和人员,特别是涉及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的从业者,包括施工单位、开发商以及相关的法律事务工作者等。对于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并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项目尤其具有指导意义。此文件也可供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以及监管机构在制定政策和实施监督工作时参考,帮助提高招投标环节的合法合规性,减少后期潜在的争议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