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抚顺市清原县“7.2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

安全生产视频网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160692 上传时间:2022-07-29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6.2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抚顺市清原县“7.2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抚顺市清原县“7.2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抚顺市清原县“7.2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抚顺市清原县“7.2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抚顺市清原县“7.2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抚顺市清原县“7.28”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7 月28日20时57分, 在清原满族自治县国道202线1156km+100m处, 一辆辽 DQ8778 号奥迪轿车与前方同方向行驶的吉 E34432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的 E3353 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追尾,当场造成 4 人死亡,2人受伤,其中 1 名伤者于 8 月 2 日在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86 万元。事故发生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及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责任调查追究规定 (省政府第 191 号令)有关要求,清原县政府组成了由县安监局为组长单位,县公安局、监察局、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清原县“7.28”较大道路交通

2、事故联合调查组。后经确认 1 名伤者于 8 月 2 日死亡,此起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上升为 5 人,根据相关法律及规定,抚顺市安监局会同市公安局、交通局、监察局、清原县安监局等有关部门于 8 月 14日组成了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继续对该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 调查取证和技术鉴定分析, 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认定了事故的原因,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 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14 年 7 月 28 日 20 时 57 分,驾驶员刘志宇驾驶牌号为辽 DQ8778 的奥迪 A4 轿车(核载 5 人,实载 6 人) ,由西向东行驶,

3、在清原满族自治县国道 202 线 1156km+100m 处,与同向行驶的杨东驾驶的车牌号为吉 E34432号福田重型半挂牵引的吉 E3353 挂牌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核载 3 人,实载 3 人)追尾,造成轿车内 4 人当场死亡,2 人受伤送医院救治,其中 1名伤者于 8 月 2 日上午 10 时 15 分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二)事故接报及救援情况7 月 28 日 21 时 05 分, 清原县交警大队值班室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转警报案:清原县金源科技公司门前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21 时30 分,清原县公安局、安监局、交警大队的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陆续到达现场,配合 119、120

4、等救援车辆对事故人员开展施救,并迅速向市交警指挥中心、县委、县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同时,组织警力进行现场警戒、疏导车辆。22 时 40 分,市公安局副局长李舒境、市交警支队长辛培利、副支队长朱春静等领导到达事故现场,要求全力做好事故现场勘查和善后处理工作。23 时 30 分左右,现场清理完毕,事发路段恢复正常交通。二、 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现场事故现场位于国道 202 线 1156km+100m 处,属于黑大线瓦窑至北三家段,道路东西走向,双向两车道,黑色沥青路面标志、标线清晰,事故发生时路面平整、干燥。(二)道路情况该路段于 1996 年进行过黑色路面工程施工,路面采用双层摊铺,上面层为 2

5、.0cm 细粒式沥青砼,下层为 3cm 沥青碎石,路基要求路面成型后全宽13 米,路面 12 米,按二级公路平原徽丘区标准设计。清原县交通局主持道路初验,初验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设计时速为 80km/h,重量限制为汽车 20 吨,挂车 100 吨。该路段限速 70km/h,在 2013 年通过了国家道路检查验收。(三)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1、辽 DQ8778 号轿车驾驶人刘志宇,男,1989 年 3 月 30 日出生,汉族,无业,清原县枸乃甸乡新房子村人,身份证号:210423198903303419,准驾车型为 C1 型。经抚顺公正司法鉴定所鉴定检验(抚顺公正司法鉴定所2014血检字第301号

6、) , 驾驶员刘志宇心腔血检出乙醇成分213.0毫克/100毫升。2、 吉 E34432 号重型牵引车及牵引的吉 E3353 挂货车驾驶人杨东, 男, 1976年 12 月 23 日出生,汉族,吉林省梅河口市山城镇人,身份证号:229002197612234910,准驾车型 A2 型。经抚顺公正司法鉴定所鉴定检验(抚顺公正司法鉴定所 2014血检字第 300 号) ,驾驶员杨东静脉血中未检出乙醇成分。(四)肇事车辆情况1、吉 E34432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辆所有人甄学武,住址为吉林省梅河口市山城镇城西村六组,使用性质为货运,核定载人数 3 人,准牵引总质量 39005kg,检验有效期至 2015 年 01 月。吉 E3353 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车辆所有人甄学武,住址为吉林省梅河口市山城镇城西村六组,使用性质为货运,核定载质量 33000kg,检验有效期至 2014 年 08 月。2、辽 DQ8778 号轿车,车主刘晓婷,住址为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枸乃甸乡中心屯村 16-1 号,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核定载人数 5 人,检验有效期至2015 年 02 月。(五)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情况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事故案例 > 车辆伤害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