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122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3 年 12 月 20 日 4 时 8 分许,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龙大高速公路北往南方向松岗路段,发生一起轻型厢式货车与重型半挂牵引车碰撞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3 人死亡,1 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 号)的有关规定,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安委办牵头,市监察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法制办、市公安交警局、市总工会和宝安区政府为成员单位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科学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性质,在对事故原因和责任认定的基础上,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
2、人员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一)事故车辆情况1、粤 B/987W7 号轻型厢式货车。车辆所有人:深圳市桦煜家私有限公司,使用性质:非营运,行驶证发证机关: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检验有效期至 2014 年 3 月,该车购买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交强险和商业保险。该车办理了道路运输证 , 道路运输证号码:粤交运管深字001543559 号,核发机关: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发证日期:2010 年 8 月 6日。该车于 2013 年 7 月 9 日和 12 月 7 日先后进行了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车辆二级维护,该车的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均在有效期内。2、粤 T/
3、33527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豫 S/4668 挂号重型平板半挂车) 。车辆所有人:孔瑞庆,使用性质:货运,行驶证发证机关:广东省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检验有效期至 2014 年 10 月, 该车未办理 道路运输证 ,车辆二级维护在有效期内,综合性能检测已过期。该车已在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中心支公司购买了交强险,未购买商业保险。经查,该车于 2013 年 10 月 30 日由福建省福鼎市长江运输发展有限公司过户至卫进德名下;2013 年 12 月 10 日由卫进德过户至孔瑞庆名下,并于 2013 年 12 月 18 日办理了车辆行驶证 。3、豫 S/4668 挂号重型平板
4、半挂车。车辆所有人:河南省信阳中原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性质:货运,行驶证发证机关:河南省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检验有效期至 2014 年 6 月,该车未购买交强险及商业保险。该车办理了道路运输证 , 道路运输证号码:豫交运管信字411501001319 号;该车道路运输证于 2012 年 6 月 8 日由河南省信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核发, 车辆审验有效期至 2014 年 6 月 20 日, 审验单位:河南省信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根据孔宪恒(孔瑞庆的哥哥)供述,2013 年 12 月初,孔宪恒在广州市林安物流园区通过中介人以67800元的价格从郑强手上购买了豫S/4668挂号重型平板半
5、挂车,然后以 86000 元的价格将该车转让给孔瑞庆。(二)事故车辆驾驶员情况1、杨海君,粤 B/987W7 号轻型厢式货车驾驶员,男,52 岁,民族:汉,住址: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营三道农场一区五队;驾驶证号码:460035196202071513,准驾车型:A2,有效起始日期:2010 年 11 月30 日,有效期限:10 年,发证机关: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从业资格证号码:460035196202071513,从业资格类别:J-货运,有效期至:2015 年 6 月 5 日,发证机关:原深圳市交通局。经查,杨海君与深圳市桦煜家私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2、李智彬,粤 T/3352
6、7 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豫 S/4668 挂号重型平板半挂车)驾驶员,男,31 岁,民族:汉 ,住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 市 平 南 县 镇 隆 镇 平 介 村 樟 塘 肚 二 屯 11 号 ; 驾 驶 证 号 :450821198312201916,准驾车型:A2,驾驶证有效起始日期:2010 年 1 月15 日,有效期限:6 年,发证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港市车辆管理所;从业资格证号:450821198312201916,从业资格类别:J-货运,有效期至:2016 年 4 月 15 日,发证机关:广东省梅州市交通局。经查,李智彬与车辆所有人孔瑞庆未签订劳动合同。(三)事故相关单位情况1、深圳市桦煜家私有限公司。该公司为粤 B/987W7 号轻型厢式货车所有人,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李松萌社区第二工业区第28 栋,注册号:440301103738524,法定代表人:高雄,经营范围:五金家私、木制家私、家饰的生产与销售及普通货运等。该公司取得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许可证号码:粤交运管许可深字 440300156101 号,经营范围:普通货运,核发机关:深圳市交通运输委,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