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沙田镇“10.13”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8 年 10 月 13 日 19 点 12 分左右,位于东莞市港口大道(沙田段)虎门港港前路二期码头综合楼的东莞港集装箱港务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200 万元。事故发生后,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镇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莞市政府批准成立了由镇副处级干部苏植锐任组长,安监分局、纪检监察室、交警大队、交通分局、公安分局、应急办、经信局、社保分局、人力资源分局、司法分局和总工会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沙田镇“10.13”一般码头堆场内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
2、查组) ,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 依法依规、 实事求是、 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专家论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一、基本情况(一)涉事单位概况1、东莞港集装箱港务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947295674,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东莞市港口大道 (沙田段)虎门港港前路二期码头综合楼,法定代表人:林涛,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亿柒仟万元,成
3、立日期:2009 年 9 月 9 日,经营范围:港口经营服务;实业投资;货物进出口;装卸搬运。东莞港集装箱港务有限公司的码头堆场隶属东莞港集团,于 2011 年建成投产,码头堆场占地面积 30 万平方米,码头堆场分为内贸和外贸堆场,有 F1 至 F8 共 8 个堆场,每个堆场占地面积约 4500 平方米。2、东莞市瑞星运输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92139179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东莞市沙田镇福禄沙村桂轩洲小组 178 号,法定代表人:曾旺得,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万元,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19 日,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
4、用运输(集装箱) ;货物装卸、搬运;机械设备租赁。3、东莞市安航装卸服务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82471001M,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东莞市沙田镇港口大道虎门港西大坦作业区集装箱码头一期综合楼第 2 层1 间,法定代表人:叶志强,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万元,成立日期:2008年 12 月 17 日,经营范围:装卸服务;通用机械维修。(二)相关人员情况1、李芹新,男,汉族,1963 年 7 月生,广东兴宁人,是东莞市安航装卸服务有限公司的二期装卸工班长,为本次事故的死者。2、曾旺得,男,汉族,1969 年 10 月生,湖南平江人,是东莞
5、市瑞星运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3、温中洲,男,汉族, 1971 年 3 月生,河南太康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车辆的驾驶人。东莞市瑞星运输有限公司与温中洲于 2018 年 5 月 20 日签订劳动合同,雇用温中洲为拖车司机。温中洲持有河南省周口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初次领证日期: 2017 年 1 月 6 日, 准驾车型:B2,有效期限:2017 年 1 月 6 日至 2023 年 1 月 6 日。(三)事故车辆情况事故车辆为一台蓝色拖头、黄色挂车的拖挂车,不属于特种设备,为东莞市瑞星运输有限公司所有,是该公司于 2018 年 6 月从二手车销售人那里买回来,没有相关有效
6、牌照。该二手车销售人是电话联系东莞市瑞星运输有限公司的曾旺得,待曾旺得确认购买后再把车送过来的,没有其他相关信息。(四)涉事单位相互关系1、东莞港集装箱港务有限公司与东莞市瑞星运输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区拖车运输及原木装卸作业合同 ,东莞港集装箱港务有限公司将部分拖车运输项目和原木装卸车项目承包给东莞市瑞星运输有限公司,合同期是2018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止。 东莞港集装箱港务有限公司与东莞市瑞星运输有限公司在合同中有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2、东莞港集装箱港务有限公司与东莞安航装卸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港口装卸作业及叉车作业承包合同 ,东莞港集装箱港务有限公司将部分货物装卸作业和部分叉车作业项目承包给东莞安航装卸服务有限公司,合同期是 2018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止。东莞港集装箱港务有限公司与东莞安航装卸服务有限公司在合同中有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善后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18 年 10 月 13 日 19 时 12 分左右, 东莞市瑞星运输有限公司的温中洲 (职务:司机)驾驶一辆拖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