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排镇“1.9”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8 年 1 月 9 日凌晨 3 时左右, 位于石排镇下沙村王仲铭大道兴龙八路的东莞市石排亚特塑胶制品厂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为调查事故经过、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及责任,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2018 年 1 月 10 日,东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石排镇安全监管分局、石排镇人民政府监察室、石排镇应急办、石排镇总工会、石排镇公安分局、石排镇质监站、石排镇司法分局、石排镇社保分局、石排镇人力资源分局等部门组成的石排镇 “1.9”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并邀请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参加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
2、“科学严谨、 依法依规、 实事求是、 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地基本情况:事故发生单位为东莞市石排亚特塑胶制品厂,位于石排镇下沙村王仲铭大道兴龙八路,厂房面积约为 600 ,分吹塑车间、混色房和碎料房,其中主厂区吹塑车间有各型吹塑机 9 台、混色房有混色机 5 台、碎料房有粉碎机 7 台。事故地点是吹塑车间 7 号吹塑机前。(二)事故单位及人员基本
3、情况:1.东莞市石排亚特塑胶制品厂,营业执照注册号:441900601834024,是个体户,经营者:丁宣胜,经营场所:东莞市石排镇下沙村王仲铭大道兴龙八路,注册日期:2008 年 11 月 12 日,经营范围:加工:塑胶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丁宣胜,男,汉族,53 岁,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东莞市石排亚特塑胶制品厂经营者兼厂长。3.吉立斌,男,汉族,30 岁,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东莞市石排亚特塑胶制品厂临时工,从事批锋工作,这次事故的死者。4.丁笛,男,汉族,28 岁,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东莞市石排亚特塑胶制品厂领班,事故发
4、生后第一个赶到现场的人。5.丁非,男,汉族,31 岁,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东莞市石排亚特塑胶制品厂采购,事故发生后第二个赶到现场的人。6.王东辉,男,汉族,23 岁,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东莞市石排亚特塑胶制品厂临时工,从事批锋工作,事故发生时另一名在现场工作的人。(三)事故单位人员之间的关系:东莞市石排亚特塑胶制品厂经营者丁宣胜,是该厂厂长,同时负责厂里的电工和机器设备维修,与丁非和丁笛是父子关系,丁非是哥哥负责采购,丁笛是弟弟,是发生事故当天的领班,也是厂里吹塑机操作者。王东辉和死者吉立斌是东莞市石排亚特塑胶制品厂的批锋工,事发当时王东辉在 3号吹塑机旁进行批锋作业,吉立斌在
5、 7 号吹塑机旁进行批锋作业。(四)涉事设备的基本情况涉事设备全自动微电脑塑料中空成型机(SPL-5L 双工位)大概购于 5、6年前,具体时间已不清楚,技术说明书全称为:SPB70D 双工位全自动高速塑料中空成型机,事故单位称为吹塑机,主要用于生产瓶、壶、罐及小型异形件等吹塑中空制品。该机器设备出厂设计为双工位,有左右两个移模装置,前面各装有一扇安全门,但事故发生时缺少左侧移模装置前的安全门。工作原理:利用移模装置(又称摆架)将出料口挤出的型坯夹入装置内的模具里,通入压缩空气,吹胀型坯,冷却定型形成产品后掉入盛接筐内,最后由批锋工人取出产品打掉水口即完成一个循环。 (见图一)(五)事故伤亡情况
6、和经济损失石排镇“1.9”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造成 1 人死亡,死者吉立斌男,汉族,31 岁,身份证号,身份证地址:,事故前是东莞市石排亚特塑胶制品厂的批锋工人,未签劳动合同。截至目前,事故共造成经济损失约 75 万元。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善后处理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死者吉立斌是 2018 年 1 月 8 日至 9 日的夜班,在吹塑车间 7 号吹塑机前一边听手机一边作业,当时 7 号机缺少左侧安全门,因此只有装安全门的右侧移模装置(又称摆架)正常工作。1 月 9 日凌晨 3 时左右,夜间生产领班丁笛在巡视车间时发现吉立斌跪坐在吹塑机前,头部靠在左右移模装置中间前面的防护栏上,丁笛怕吉立斌被还在工作的移模装置撞伤,赶紧过去拉他,结果吉立斌倒在丁笛怀里,并口吐鲜血。发现吉立斌受伤后丁笛立即停掉还在工作的吹塑机,并打电话通知正在休息的父亲丁宣胜和哥哥丁非到车间。哥哥丁非到车间后协助丁笛将吉立斌抬到车上送往石排医院救治。在抬吉立斌的时候,丁非发现吉立斌掉落在吹塑机下面的手机,手机的耳机放在批锋的工作台上。丁笛将吉立斌送往医院后,父亲丁宣胜立即打电话报警,并通知当时在 3 号吹塑机工作的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