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宁市白沙大道“1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1 月 24 日,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星光立交桥底附近路段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一辆小汽车先后与 9 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6 人死亡,4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 600 万元。事故发生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公安部副部长刘钊,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小东,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周成方等领导同志分别作出批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2021 年 1 月 25
2、 日,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应急局、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以及经开区管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南宁市白沙大道“1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同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专家论证等,查明了事故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以及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一、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21 年 1 月 24 日下
3、午 13 时许,广西祺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祺翔公司) 员工杨文贵驾驶一辆无号牌碧玉青色东风风行 T5EVO 小客车从白沙大道 55 号广西集大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大公司)驶出,沿白沙大道南侧辅路往亭江立交方向行驶,当行驶至白沙大道 53 号希尔顿欢朋酒店前路段时,车辆碰撞一台由颜明敏驾驶并搭载薛文婷在前方行驶的南宁 8AP15(绿色号牌)电动自行车,之后驾车持续加速,连续违反路口交通信号灯控制,至星光立交桥底广西福利院前路段时,车辆再次连续碰撞 8 辆电动自行车,事故造成 4 人当场死亡,6 人受伤(其中有 2 名受伤人员分别于 1 月 26 日、2 月 8 日经医院救治无效死
4、亡。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有关规定,道路运输事故 7 日后死亡人员不列入统计范围) ,以及 10 辆车损坏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二)应急处置情况。1 月 24 日 13 时 18 分,南宁市交警支队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控制肇事驾驶人、协助医疗部门抢救伤员,并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工作。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周成方,南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邱明宏,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南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荣茂,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张宇等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接报后先后赶到现场指导善后处置工作。事故受伤人员得到迅速及时有效救治,事故现场于 1 月 24
5、日下午 17 时 10 分处理完毕,道路交通恢复正常。二、事故相关情况(一)事故车辆基本情况。无号牌东风风行 T5EVO 车,为集大公司待售车辆,未申领临时号牌,车身颜色为碧玉青色,车型为 SUV,车架号为 LWXA14AF1MZ354066,车辆制造企业为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合格证编号为 WDR03P0MZ354066,合格证发证日期为 2021 年 01 月 15 日。经查,该车系集大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从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运回待售。(二)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杨文贵,男,31 岁,住址为广西桂平市中沙镇上国村上村屯 22 号,祺翔公司员工。2015 年 1 月 29
6、日初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 C1 类,发证机关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有效期至 2021年 1 月 29 日。事故发生后,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于 2021 年 3 月 19日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杨文贵。经查,杨文贵及亲属无犯罪记录。驾驶证状态在 2017 年 6 月 2 日有一条违章未处理。1 月 24 日 10 时许到公司上班,12 时许接公司实际控制人韦杰荣微信通知,要求其从位于亭江路的白沙汽车主题公园内的公司开一辆已经卖给客户的风行 T5EV0 小型 SUV 车到位于白沙大道 55 号的集大公司换回一辆碧玉青色东风风行T5EVO小客车回白沙汽车主题公园内公司展示。12 时 28 分许,杨文贵到达集大公司,13 时 17 分驾驶涉事车辆从集大公司出发,出门后右转弯进入白沙大道辅道往东行驶,随后发生事故。(三)事故道路情况。事故现场位于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 53 号希尔顿欢朋酒店前路段辅道和45 号广西社会福利院前路段辅道,白沙大道为东西走向,往东为白沙亭江立交桥方向,往西为白沙友谊立交桥方向,沥青路面,当天晴天,路面干燥,能见度好,事故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