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局 5 月 15 日王孙线职工重伤一般 B 类事故1.事故概况。2015 年 5 月 15 日 2 时 43 分,哈尔滨局哈尔滨南站下行运转车间二班 3 调执行第 25 号调车作业计划,编组 H26013 次。当作业至第一钩 21 道挂 11 辆时,1 名制动员在挂车作业过程中,被车辆轧伤,造成左臂及左腿截肢,构成铁路交通一般 B 类事故。2.事故原因该制动员违反铁路调车作业标准规定,未按分工在尾部进行防护,在走行过程中精力分散身体侵入限界被车辆刮倒,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3.事故责任。哈尔滨局哈尔滨南站全部责任。4.事故教训(1)车站对人身安全检查控制弱化,造成职工以习惯代替规章。哈尔滨南站各级干部对现场作业过程控制的力度减弱,将主要精力放在施工组织及施工监控上,导致人身安全控制重心的偏移,最终导致现场劳动安全工作的失管失控。(2)事故案例教育走形式。该站的事故案例教育没有结合车站设备、人员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 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事故案例教育的形式单一,没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效果不明显。(3)劳动安全培训和考试存在漏洞。该制动员的春季劳动安全培训和考试因休假没有进行,车站没有及时进行补强培训和考试。车站对劳动安全教育培训抓的不紧、不严,作用发挥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