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宁钢一死一伤事故事故经过:炼铁厂烧结作业区 2#烧结机 1 月 10 日计划检修 14h(10:00-24:00),烧结股甲班当班看火作业员熊伟涛(实施作业) 、代理工长王爱成(安全监护) 、实习员曹斌斌三人进行点火炉熄火及烧结室 18.2m 平台至点火炉焦炉煤气管道(DN500)煤气切断作业。8:45 左右,熊伟涛等三人先到点火炉炉顶关闭两排点火烧嘴球阀,在确认点火炉熄火后,熊伟涛等三人到烧结室 18.2m 平台进行煤气切断作业, 熊伟涛在未确认电动蝶阀关闭及未实施管道吹扫的情况下,直接启动电动眼镜阀操作按钮实施切断作业。9:00 左右,在电动眼镜阀切断作业过程中发生煤气泄漏,随
2、即发生爆炸、燃烧。事故发生后炼铁厂立即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救护,“120”救护车将受伤人员送开发区中心医院救治,熊伟涛因伤势严重死亡,王爱成因伤势较重后转解放军 113 医院救治,曹斌斌轻微伤;现场组织人员和能环部专业人员一起对 2#烧结机煤气总管阀门逐步关闭并进行充氮置换作业, 随后赶到的消防队进行火场控制,至 9:40 阀门关闭明火熄灭。事故原因:经初步分析,事故可能原因为:1、电动眼镜阀泄漏的焦炉煤气遇到阀门动作过程中产生的机械火花发生爆炸、燃烧,是事故的直接原因。2、熊伟涛违反烧结机岗位操作规程,即在未确认关闭电动蝶阀及未实施管道吹扫的情况下,直接实施电动眼镜阀的切断作业,在松开夹紧装置后旋转阀板过程中,导致带压管道内大量煤气泄漏,是事故的主要原因。3、监护人王爱成未及时制止违章作业也是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上述分析有待宁波市北仑区安监局事故调查结论最后确认。整改措施:立即将事故通报下发各单位,要求组织全员学习,吸取事故教训,开展事故举一反三。组织对操作规程再培训学习、考试,开展类似作业的危险预知和实际操作训练活动。对点火炉等生产操作过程中的燃气停送作业列入危险作业管理,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确认。强化现场监护责任落实,对所有燃气(包括有毒有害气体)停送作业由公司煤防站人员现场监督检查及指导,切实起到安全监护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