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措施未落实 塔1 带油保温燃烧事故经过:2001 年 10 月 15 日,炼油厂润滑油车间 I 糠醛 T-1 检修,更换T-1 液位计动火,塔1 带油保温燃烧。事故原因:1、忽视安全操作规程,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预案,对动火的安全措施制定的没有针对性。2、由于车间使用的消防胶管为 34 胶管,而备用胶管为 12 的,而且车间没有备用连接短管。在采用快速接头后对于较长管线的连接不方便影响了救火速度。3、塔1 带油保温燃烧,塔1 内有油焦。4、车间动火措施未落实,未作危害识别。防范措施和教训:1、严格执行项目负责人制度,在施工前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预案。2、在对有浮焦的容器动火时要将浮焦清理干净,不能清理要准备水管降温。3、对于在浸有油的保温处动火时一定要将保温拆除。4、开工时对 T1 装料液位到 T-1 界面管后,必须关闭顶部放空,打开阀向脱汽塔排气,严禁再有醛油自塔顶放空冒出的5、统一车间的消防胶管和备用皮管,并配备连接短管和铁丝。6、组织职工进行消防演练提高职工的应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