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未熄火引发火灾(一)事故简况2000 年 6 月 10 日,1 辆汽车驶入某地加油站,司机停靠在标有 90 号汽油的加油机前,未熄火,跳下驾驶室,告知加油员将油箱加满,便离开汽车到站外吸烟。当加油员把油箱加满,往外提起油枪的瞬间,一团火光扑面而来,幸而加油员机警灵活,随手拿起旁边的石棉将油箱口盖严,使其窒息,才避免了一次火灾事故的发生。(二)事故简析这是一起违章造成的责任事故。(1)汽车进站加油时,在没有熄火的情况下,加油员即进行了加油作业,这违反加油时“停车熄火”的安全管理规定。(2)加油时,司机离开自己的车而去站外吸烟,给站内安全留下隐患,这时一旦发生险情,汽车不能及时驶离加油站,易使事故扩大。(3)这起事故的点火源,或是汽车在加油时没有熄火,因电路接触不良产生电火花引燃油气;或加油枪的导静电系统短路,加油中产生静电积聚,使加油枪在离开油箱口时存在电位差,产生静电放电引燃油气。(4)加油站应检查加油枪的导静电线连接是否可靠,以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