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高新区苏州世好包装材料有限公司“6.16”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018 年 6 月 16 日,苏州高新区嵩山路 206 号苏州世好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主要燃烧物质为聚乙烯发泡材料(俗称珍珠棉) ,过火面积约1200 平方米,事故造成 6 人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事故发生后,苏州市政府立即成立了由市政府办公室徐业洲副主任任组长,市纪委市监委、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负责人任副组长,市纪委市监委,市委政法委,市经信委、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规划局、市容市政局、工商局、安监局、政府法制办、总工会以及高新区有关负责人为
2、成员的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谈话询问,并委托技术鉴定机构对事故现场相关物证开展技术鉴定,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涉及单位情况1.苏州世好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好包装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惠娟,苏州市高新区嵩山路 206 号 3#、4#厂房(事故厂房)承租方。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生产珍珠棉包装材料,销售五
3、金、模具、塑料制品、包装材料。2.苏州菲繁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繁包装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军明,主要生产珍珠棉包装材料,注册地为华山路 158 号枫桥工业园。3.苏州市寒山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寒山仓储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小龙, 主要经营范围是仓储和仓储设备制造, 苏州市高新区嵩山路 206 号 3#、4#厂房出租方(产权人) 。4.世好包装公司注册于 2006 年,注册地址为高新区新亭路 3 号,时任法定代表人为陆宏伟。2012 年,陆宏伟退股、陆军明收购了其股份,世好包装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陈惠娟。2013 年前后,世好包装公司新亭路 3#厂房完全停止生产珍珠棉。2016
4、 年 5 月前后,陆军明以世好包装公司名义租赁了泰山路 89 号厂房,供客户参观,签约合同后由菲繁包装公司进行生产。陆军明和陈惠娟为夫妻关系,世好包装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由陆军明负责。(二)事发建筑基本情况1. 事故发生地点发生事故地点位于苏州市高新区嵩山路 206 号寒山仓储公司租赁给世好包装公司的 3#、4#厂房。2.事发建筑建设情况2016 年 5 月 30 日, 寒山仓储公司 3#、 4#厂房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字第 320505201600088 号) ; 2016 年 7 月 13 日, 取得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编号: 10101(20
5、16) 第 0131号) ; 2016 年 12 月 5 日,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编号:320591201612050101 号) ;2017 年 1 月 4 日,申报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备案编号:32005202NSJ170001,项目未被抽中) ;2017 年 12 月 22 日,申报竣工验收备案,2018 年 1 月 5 日,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意见书 (苏虎公消竣字2018第 0001 号) 。申报的 3#、4#厂房建筑层数均为地上 2 层局部 3 层,建筑高度均为 14.8 米,建筑面积均为 5859.64平方米,占地面积均为 2627.54 平方
6、米。厂房的原设计及申报备案的火灾危险性为丁类生产厂房。许可及备案均由寒山仓储公司申报办理。3.事发建筑租赁情况产权单位寒山仓储公司擅自违规将用途为生产的嵩山路 206 号 3#、 4#厂房建筑出租给世好包装公司用于生产、办公和仓储,双方于 2017 年 5 月 9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期限为十年,自 2018 年 3 月 1 日至 2028年 2 月 28 日;2018 年 3 月 1 日,双方签订补充合同 ,寒山仓储公司给世好包装公司五个月装修期免租金, 将租赁期限延长至 2028 年 7 月 30 日。4.事发建筑装修改造情况世好包装公司于 2018 年 3 月底、4 月初对 3#、4#建筑进行装修,2018 年5 月 1 日起,世好包装公司在 4#建筑一层搭建夹层,在建筑内原有的立柱上打膨胀钉,并铺设钢梁、楼层板,5 月 20 日扎钢筋浇筑混凝土,6 月 2日完成凝固。 世好包装公司将 3#建筑用于生产加工, 4#建筑用于仓储, 3#、4#均设有办公室。5 月初搬进一台发泡机至 3#厂房进行调试,并于 5 月 9日开始试生产;华山路 158 号枫桥工业园里的其余机器于 5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