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黄江镇“1214”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017 年 12 月 14 日下午 4 时 40 分许,东莞市华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庆公司)的工作人员何德元在东莞市金鑫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公司)民用生产车间五楼的喷油房天花网上维修灯管电路时由于电路故障引发火灾。火灾造成何德元一人死亡。为进一步查明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吸取事故教训,做好事故善后工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及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东府办函2014413 号)精神,市政府成立了由黄江镇党委委员梁伟光担任组长,黄江镇消防大队、黄江镇供电分局、黄江镇公安分局、黄江镇安全监管分局、黄江
2、镇监察室、黄江镇总工会、黄江镇应急办、黄江镇司法分局、黄江镇社保分局、黄江镇人力资源分局、黄江镇宣传教育文体局、黄江镇住房规划建设局、黄江镇梅塘社区等部门有关同志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相关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 事故有关单位基本情况(一)东莞市金鑫家具有限公司:住所和生产地址为东
3、莞市黄江镇田心村嘉宾路中段,法定代表人胡阳艳,实际负责人是胡海波,胡海波为胡阳艳的亲哥哥,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 2011 年 6 月 27 日,公司年产值约 2000 万元人民币,现有工人 80 人左右。公司实际经营范围为制造、加工家具,为本次事故的事发所在地单位。(二)东莞市华庆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住所为东莞市黄江镇龙见田村公常路 118 号一栋民宅的底层, 法定代表人是何利云, 实际负责人为陈锦城,陈锦城为何利云的丈夫。注册资本为 10 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为 2015 年5 月 22 日,公司经营范围为销售、维修机电设备、空调、通风设备,室内水电安装、室内装修工程。公司
4、主要人员为何利云和陈锦城,工作忙时陈锦城会叫上何德元(陈锦城舅仔)和周志平(陈锦城的姐夫)一起工作。二、案件的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17 年 12 月 14 日上午,金鑫公司的负责人胡海波在 8:30 左右对工厂各车间进行巡视,发现民用生产车间五楼的喷油房的工人没有开工,只有姜章炳组长在现场清点产品。姜章炳组长向胡海波报告工作情况,说了两点内容:一是当天没什么货做,没有开工;二是报告喷油房上有一组灯管坏了,老是跳闸打不上去。金鑫公司自身有一电工,但由于当天 8:00 左右在维修一楼电子锯时受伤送黄江医疗治疗了,当天不能上班。8:40 左右,胡海波给华庆公司陈锦城打电话,让他过来检修,9
5、:20 胡海波又再次致电陈锦城催办了此事,然后再让后勤部的周敏再跟进此事。早上 9:30 左右的陈锦城去过现场,初步确定是线路问题,表示可能要重新拉一组线,看金鑫厂的电工能否自行处理,不行再找他。他当时没有维修就离开了。当天 11:18 金鑫公司周敏再次发微信给陈锦城,请求维修,陈锦城回复说“打我小弟(何德元)电话”,后来周敏把与陈锦城的微信对话截图发给何德元,何德元回复说“好”。何德元于当天下午 2:40 左右到金鑫公司进行检修,金鑫公司喷涂组组长姜章炳陪同检修。死者何德元爬上喷油房车间的天花网上进行检修,16:40 左右,姜章炳听到“呯”的一声(应为电线短路) ,何德元接着喊“拿灭火器”,
6、此时漏电开关也跳闸了,天花上就开始冒烟,几秒钟后车间的天花已经燃烧起来了。姜章炳尝试救火,但是天花上火烧的太快,姜判断自身已经无能力救火,就撤离并报告公司领导、组织人员救火。由于现场黑烟很大,工厂人员无法对何德元进行施救,消防队到场时火势已经基本得到控制,但仍布满浓烟。随后,消防队在事故现场的地上发现了死者的遗体,遗体已经被烧得面目不清。(二)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情况胡海波于 16: 40 分左右接到周敏的电话说五楼车间有火情, 马上报警 119,消防支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调派黄江大队共 5 台消防车、 20 名指战员赶赴现场进行扑救,16:50 黄江消防大队到达现场,17 时明火被扑灭。随后黄江医院 120 救援车到达现场。接着黄江安监分局、黄江公安分局、镇政府相关领导、梅塘社区相关领导陆续到场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经多部门联合调解,目前死者家属已经与华庆公司、金鑫公司达成赔偿协议。经评估,本次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及时、有效。三、事故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一)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共造成 1 人死亡,死者情况如下:何德元,男,汉族,身份证号码为*,*年*月*日出生,户籍地址:*,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