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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市海屹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6.2”火灾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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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密市海屹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6.2”火灾事故一、事故情况2012 年 6 月 2 日 16 时 45 分, 高密市海屹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 吨对苯二酚建设项目在新工艺实验时发生火灾事故,造成 2 人死亡,1 人重伤,1 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约 400 万元。二、单位概况该公司位于潍坊市高密建滔化工工业园内,由 7 个自然人出资设立,其年产 1000 吨对苯二酚建设项目采用北京一公司研发成功的苯酚催化氧化法制取对苯二酚生产技术,主要原料为甲醇、苯酚,2012 年初取得潍坊市安监局设立安全审查批准手续,未取得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准手续,发生事故时项目正在建设中。后来该公司技术负责人刘

2、锡田在网上发现鲁东大学副教授胡玉才发表的论文苯酚催化氧化制对苯二酚的两步法工艺 ,论文称该工艺可提高苯酚的转化率。公司决定采用其技术试试,于是联系胡玉才并与他签订技术转让协议,购买其研发的技术。协议中规定胡玉才向高密市海屹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转让两步法制对苯二酚技术中的第一步(苯酚氧化制对苯醌)实验室研究成果,高密市海屹精细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实验场所、仪器、原料等必备条件,在胡玉才指导下完成小试工作。三、事故经过2012 年 5 月 31 日晚上,该公司开始在高压反应釜中通入氮气进行试压,压力达到 35 公斤后,保持到 6 月 2 日上午 8 时,压力当时为 31 公斤,然后将压力卸掉。试压

3、结束后,在胡玉才的现场指导下,利用高压反应釜及氧气钢瓶根据胡玉才提供的工艺,将小试的原料(甲醇和苯酚)数据简单放大了 2000 倍进行实验。当天上午 8 时至 12 时用蒸汽将 100 公斤固体苯酚加热融化,12 时先用真空泵将一桶甲醇(约 160 公斤)吸入到反应釜中,再将化成液体的苯酚抽进去,13 时将剩余的 4 桶甲醇(约 640 公斤)全吸到反应釜中。大约 15 时左右,开始加入 10 公斤氯化钠(工业用盐)和 15 公斤硫酸铜两种固体催化剂,同时开启搅拌,并将投料口密封,反应釜保持常温 30-35 度之间。胡玉才带领 2 名工人在氧化反应釜平台上操作。16 时开始用氧气瓶通入氧气。1

4、6 点 30 分左右,胡玉才要求电工把变频器的速率由 10 赫兹调快到 15 赫兹。16 时 45 分左右,反应釜周围突然喷出火球,现场岗位操作人员王健、高玉祥,陪同胡玉才来公司并在现场查看的鲁东大学讲师邢国秀、现场指导人员胡玉才等 4 人被反应釜中喷出的物料烧伤,后经抢救无效,王健、胡玉才死亡。四、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反应釜加入物料甲醇、苯酚,通入氧气后,反应釜内形成甲醇与富氧的爆炸性混合气体,在搅拌的过程中,反应釜的搅拌速率增快,加速了反应釜内静电的集聚,虽然该反应釜有静电导除设施,但在加速搅拌过程中产生的静电难以及时导除,发生静电局部集聚,引发反应釜火灾事故。(二)间接原因一是技术工艺不具备在生产装置进行实验的条件,实验前未进行风险评估,这次实验没有制定具体的实验方案、操作规程和相应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胡玉才研发的技术仅在实验室实验成功过,未经任何部门认定,不具备在生产装置进行实验的条件。二是违反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有关规定,不采用设立报告批准的北京图滨新硅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成熟工艺,而是购买实验室工艺在生产装置上进行新工艺实验;三是项目的设备、设施未安装完毕,实验时没有使用必要的远程控制安全设施如压力、温度、液位、流量集中检测、控制、报警,反应釜加料量的连锁控制,反应釜的压力、温度与氧气加入阀连锁、与冷却水阀连锁等自动控制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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