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某农场“411”重大火灾事故讲解了黑龙江省某一农场由于农业工人违法擅自烧荒引发的重大火灾事故的全过程及后果。文章详细描述了1991年4月11日11时30分,在农场13队,更夫丁某因私自焚烧荒草引起大火,火势失控,迅速蔓延导致扑火人员组织不当,并造成严重的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情况。具体而言,此次事故导致包括4名职工和3名家属在内共7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的结果。过火区域涉及约5公顷面积的土地,包括草塘与人工落叶松散生林区域。事故原因主要归纳为农工违反规定擅自野外弄火所致。该事件直接责任人丁某因违法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支部书记翟某也因为对防火期间管理不善承担领导责任而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本文还针对这次事故提出了深刻的安全反思和教训总结,如防火期禁止野外弄火的规定需要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亟待执行监督并完善安全设施建设和宣传教育。黑龙江省某农场“411”重大火灾事故适用于从事林业管理、农业生产作业以及安全管理等行业的从业人员学习参考。具体来说,包括但不限于地方农场管理者、森林防护工作人员、基层生产工人、政府职能部门中的应急救援人员和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者等群体。这些人员可以通过研究案例提高自身的消防安全知识水平,明确违规操作的严重性,提升事故预防能力,从而减少或避免同类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