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引燃残油火灾事故事故发生时间:2001 年 2 月 11 日事故简要经过:上午 9:30 外包工广州市辰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施工负责人:冒某、周某小组的铆工李某,用气割割除“阿米特”轮 NO.5 舱前下凳左一块壁板,11:30 焊碴引燃下凳内 NO.4 左双层底油仓后道门附近的残油。经厂、船双方员工共同努力,约半小时后把火扑灭。事故原因分析:1、广州市辰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施工人员违反“三级动火”审批制度,在未确认得到审批之前擅自动火。2、广州市辰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施工人员违反“十不割焊”规定,在不了解施工部位周围环境的情况下擅自实施热工切割。3、生产总管和船体车间主管在协调厂方和船方工程时出现了“盲区”,致使施工单位和厂方管理人员不了解 NO.5 舱前壁板下凳内存在由船方打开的油舱道门。4、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在现场管理过程中考虑不周,检查不细,未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预防措施:1、重申有热工作业都应按程序审批,安全员必须对现场进行彻底细致的检测并确认安全后方可动火。2、生产总管和主管应按规定协调船方和厂方工程,掌握对方的生产动态并将这些情况通知相关车间和安全员。【评析】安全管理强调眼见为实,亲临其境,方能学到真知,方能把握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