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鹤岗矿务局多种经营总公司南山公司一井“57”特大火灾事故讲解了一起发生在2001年5月7日的特大火灾事件,造成了54名矿工死亡以及高达660.2万元人民币的直接经济损失。此内容描述了事故发生的具体过程,包括从当班副井长在主井车场发现浓烟到迅速组织部分人员撤离,但未能挽救其余矿工作业生命的情况。文中还提到抢险救灾指挥部积极应对,并制定了具体的灭火方案。对此次事故原因的分析着重指出了多方面问题,包括一通三防工作的执行缺失,特别是未采取及时有效的防火措施使煤层自然发火。同时明确矿务局存在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在煤矿管理职责划分上出现问题导致对小井管控乏力;另外也指出煤矿自身生产安全条件差等众多深层次原因,为类似情况提供了深刻反思和整改依据。黑龙江省鹤岗矿务局多种经营总公司南山公司一井“57”特大火灾事故适用于煤矿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者、各级矿井责任人及具体操作员工进行案例学习。特别是涉及矿办小井安全管理的地方煤炭企业和相关监管部门可将其作为重要参考资料,以便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和技术改进工作。该文件还能作为矿业安全培训教材使用,用于提升员工应急意识与防范能力,防止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