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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鞋厂封闭员工宿舍出口案.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162583 上传时间:2022-08-01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2.1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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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鞋厂封闭员工宿舍出口案一、事故经过某制鞋厂是一家私营企业,有从业人员 100 多人。鞋厂老板为了所谓“安全原因”,将员工宿舍的窗户全部用铁条封上,并且每天晚上职工休息后,都让人用一把大锁将宿舍的门从外面反锁。一天晚上,一名女工用电热水器烧水,由于白天过度疲劳,水未烧开该女工就睡着了。热水器子烧后造成电路短路起火。由于宿舍内可燃物多,火势蔓延迅速。工人惊醒后想逃生,但窗户封死,大门从外面反锁,根本无路可逃,致使 80 多名工人全部被烧死,其中绝大部分是年仅 20 岁左右的打工妹。大火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00 多万元。二、事故原因分析这是一起因封闭员工宿舍出口而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的事故。其教训是

2、相当深刻的。本案中,制鞋厂老板法律意识、安全生产意识相当淡薄,将员工宿舍的窗户用铁条封死,并每晚将宿舍大门从外面反锁,这本身就是一种侵犯、限制员工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 同时, 这种行为也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行为。因为该宿舍所有的出口都被封闭, 一旦出现紧急情况, 职工根本无法撤离。实践中,这种现象并不是绝无仅有,特别是在一些个体、私营生产经营单位,其负责人出于各种各样的动机(例如怕员工偷东西等) ,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员工宿舍的出口。这种行为往往并不被人们所重视,但却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安全生产法第 34 条第 2 款规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的出口。该制鞋厂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的上述规定,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了对在事故中死亡的职工予以赔偿外,还应当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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