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督查内容标准及要求督查情况工程通用现场布置和防护1、临边、临水、洞口、陡壁等危险作业区域的防护是否符合规定; 警示标志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2、按规定配置消防灭火器材;3、施工现场按规定进行交通渠化;4、危险品存放、使用、管理等是否符合规定;5、个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规定。临时用电1、外电防护的安全距离,线路过道保护等情况;2、临时用电采用 TN-S 接地接零保护系统,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是否有混接现象;3、配电箱开关箱 “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执行情况,电闸箱门、锁、防雨措施落实情况,电线是否有破损现象;4、潮湿作业现场照明是否使用 36v 及以下安全电压。模
2、板、支架及脚手架1、大型模板、支架和脚手架安装与拆除是否执行施工程序或施工方案;2、大型模板存放是否有防倾倒措施;3、支架是否经预压而投入使用;4、脚手架是否按规定设立剪刀撑;5、脚手架 10m 以上是否设置缆风绳。施工机具1、设备用电是否按“一机一闸一保护”安装,有无接零(接地)保护和漏电保护器;2、预应力张拉作业是否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3、外露传动部位是否有安全防护罩,露天设备是否有防雨设施;4、乙炔瓶、氧气瓶之间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 乙炔瓶、 氧气瓶与明火之间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5、钢筋机械冷拉作业及对焊作业区有无防护措施;6、拌和机等设备作业和检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垂直升降设备
3、1、垂直升降设备有无验收合格证书;2、架体附着装置是否稳定牢固;3、 设备承载是否有超过额定承载重量现象;4、吊笼出入口是否设置防护设施;5、司机是否持证上岗。起重作业1、塔吊基础是否符合要求;2、起重设施是否取得准用证;3、 轨道式起重机有无有效限位或保险装置,未作业时是否使用夹轨钳;4、是否使用起重设备运送人员;起重臂下有无站人现象;5、大型构件是否有空中停留操作人员离开现象;6、 司机是否持证上岗; 信号传递是否通畅。高处作业1、作业平台脚手板是否满铺,有无专设通道或爬梯, 脚手架外侧是否设置密目式安全网;2、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带有无牢靠悬挂点。基坑作业1、基坑边坡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基坑边
4、沿堆物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定;2、基坑是否按规定采取排降水措施;基坑支护是否按规定观测, 支护设施是否产生变形;3、基坑是否按规定设置上下通道或通道设置是否符合要求;4、是否有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水上、水下作业1、水上水下作业是否有许可;2、是否有风力超过船舶核定抗风等级仍继续作业的现象;3、施工船的牵牛缆、摆动缆活动范围内是否设置安全标志, 水上各类作业平台或人行通道是否符合搭设要求;4、水下安装、电焊、切割、爆破时,是否执行安全操作规程;5、潜水员持证上岗情况,潜水员是否按规程下潜,值班人员是否有脱岗。公路工程专用高边坡1、高边坡作业中是否存在立体交叉;2、高陡边坡作业时是否按规定进行
5、有效防护。桥梁人工挖孔桩孔壁是否进行防护, 设置高出地面围栏, 桩孔边沿是否有堆物, 人工挖孔是否按规定采用机械通风。1、索塔、立柱施工过程中是否按规定设置施工电梯;2、悬索桥施工中临时工作索、牵引索、防护围栏设置是否符合规定;3、跨公路、铁路桥梁施工时是否设岗哨管理,是否设置防护措施。隧道1、隧道洞口有无登记记录或交接班记录;2、 隧道内作业环境条件是否符合作业标准。1、有不良地质情况时,是否采取有效预防措施;2、 有瓦斯的隧道, 是否设专职瓦斯检查员;3、有瓦斯的隧道,机具、器材是否采用防爆型。水运工程专用打桩、挖泥1、 是否经海事部门审批并发布 航行通告 ,水上水下作业许可;2、 打桩船绑、 吊桩钢丝绳扣是否符合规定,吊桩时吊点是否符合要求;3、挖泥船主吊钢丝绳磨损、断丝是否超过标准;4、 船舶作业是否显示水上作业号型、 号灯、信号旗,夜间作业照明的照度值是否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