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个人安全行动计划管理办法讲解了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如何通过可视、可感和可悟的个人安全行为体现有感领导,强化直线责任,巩固和提升安全管理改进成果。该办法描述了个人安全行动计划制定的重要性以及具体编制内容与要求。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涵盖了参与安全环保工作计划制定、安全环保活动如各类会议、检查、宣贯等的参与,还包括安全联系点活动、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经验分享及观察与沟通等方面计划的安排。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各级领导干部需每年年底拟定下一年度的安全行动计划,并由上级领导审核并交质量安全环保部门备案。在年底还需自我评估完成情况,包括未完事项的原因说明,同时接受直线领导对计划实施情况的考评和档案留存。此外,领导干部个人安全行动计划管理办法指出公司将定期对行动计划的落实效果进行公开通报。领导干部个人安全行动计划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需要履行岗位安全环保职责的公司领导干部。这些范围内的管理人员被鼓励按照方法中的标准流程自行编制和实施适合自身管理需求的安全行动计划,不仅包括公司中高层管理干部,同时也涵盖具有管理职责的基层领导干部。此文档旨在帮助不同层级的安全相关管理者明确自身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要求,并将安全理念有效融入日常工作中,从而为构建和完善公司整体HSE管理体系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