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方案审核程序和管理办法施工方案审核程序和管理办法 1、对于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单位应编制相应的的施 工方案在开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说明为完成该项工程的 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设备及人员配备与组织、质量管理措施以及 进度安排等,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方能实施。 监理工程师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审查施工方案的程序性 审查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批准的程序性 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六条规定,施工 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审查施工方案是否属于专家论证范围中国地产商 在对属于专家论证范围的施工方案审核时,专家组书面论证 报告应作为施工方案的附件,并且,施
2、工方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 对施工方案进行完善。监理方重点审查完善情况是否符合专家组 论证审查报告的要求。应经专家组论证而没有或虽经论证但不符 合要求的施工方案,监理方应退回施工单位。 (2)审查方案编制依据的合法性 (3)审查方案的针对性、适用性 (4)应审查在方案计算中选取的研究对象是否具有代表性 (5)审核施工所有的材料是否与实际相符 (6)施工方案中对设备选用的审核 (7)对施工方案施工过程内容的审核 (8)施工方案中安全内容的审核 (9)审核施工方案计算部分 审核施工方案中的各项荷载取值及组合是否合理 审核计算过程是否符合要求 2、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 的危险性
3、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 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 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 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3、专业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提出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签认,需要承包单位修改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书面意见,退 回承包单位修改后重新报审。 4、施工方案一经批准,承包单
4、位必须严格按照执行。如有较 大变动,须按上述程序经监理部审定同意方能改动。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方案)编制审核审批制度提 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方案)编制完毕后,由项目 经理组织项目技术,施工、质检,安全负责人自审 更多精品来自简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方案)编 制审核审批制度第一条:拟建工程项目必须依据设计施工图,会 审记要,合同内容,现行规范,标准,相应法律法规公司三标 整合管理手册,三标整合作业文件,编制具有科学性,先 进性,全面性,针对性,合理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 案、专项方案)。 第二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方案)编制完毕后, 由项目经理组织
5、项目技术,施工、质检,安全负责人自审,签属 意见后报总办,由总共办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全面审核,审核 完成后由各相关负责人签字,再由项目部报业主(监理)审定后 生效,一经审定,必须严格按照审定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 案、专项方案)组织施工运行,严禁随意改变。 第三条:如果要修改其中的相关内容和涉及新工艺、方法、 新材料的使用,或者要求重新编制的内容,按第二条审核审批程 序进行。 第四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专项方案)审批时 间: 1、程正式开工前七天报送公司总工办审核审批,时间为 24 天。 2、报业主(监理)审定时间为 3 天。审定后的施工组织设 计(施工方案施工专方案)由项目部在
6、两天内送一套回公司技 术部门,备查运行实施情况。 第五条:罚款制度: 1.不编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方案),对项目 责任人处以 20005000 元罚金。 2.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方案),不按第二 条重新审批的,对项目责任人处以 10003000 罚金。 3.在施工过程中随意修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 项方案),对责任人处以 10003000 元罚金。 4.审定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方案),不按 规定时间返回公司技术部门的, 对项目经理(承包人)处以 1000 元罚款;故意不返回的处以 3000 元罚款。 注:故意不返回:在监理(业主)审定签字生效后之日起的 7 个工作日内。 根据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 一 2009 的要求 进行编制和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可根据需要分阶 段编制和审批; 2 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 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 术人员审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重点、难点分 部(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