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监局在安全生产培训会上的讲话同志们:根据会议安排,结合我区当前安全生产所面临的形势及个人平时工作经验积累,我就如何抓好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和与会各位同志共同交流,其目的在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严格监管、覆职到位,不断提高乡镇(村)各级干部及辖区内企业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好转。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一、通报一下去年全区安全生产事故及最近发生的二起安全生产事故情况2006 年全区共发生各类事故 475 件,死亡 58 人,重伤 292人, 经济损失 229.4 万元, 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10、 -21、+58、+81。其中交通事故 216 件,死亡 23 人,
2、重伤 177人,经济损失 97.16 万元;工矿企业事故 2 件,死亡 4 人,经济损失37万元; 火灾事故22件, 死亡2人, 经济损失32.765万元 (全年死亡控制目标为 63 人) 。 各类事故指标控制良好,死亡人数有所下降,事故件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有所上升,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全年死亡人数控制在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范围以内。但今年开年才几天,先后在十陵发生了“1.4”厂房跨塌致事故,造成 1 死 8 伤、洛洪路“1.6”重大交通事故,致 3 人死亡,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二、强化责任、严格监管、覆职到位,促进基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稳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在基层,基础不牢,地
3、动山摇。因此,我们在座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按照安全生产法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加强对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一)强化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随着我区经济快速发展,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呈现主导地位。 但我们也应该清醒的看到, 一些企业偏面追求效益,重生产、轻安全现象在我区普遍存在,致使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企业员工的安全防护得不到保障、安全投入资金不到位,导致安全生产事故不断发生,一边出效益、一边出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因此,今年与会的各位企业家们,一定要树立安全发展的观念,安全出效益、安全出稳定,这个道理大家一定要搞清。 安全生
4、产法有明文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是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责任制;二是要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是要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是要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是要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是要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在这里,我要提醒在座的各位企业家们,安全生产既是对本单位的经济效益负责也是对所属员工的生命财产负责。(二)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基层安全监管责任镇(村)作为基层安全监管的一线责任人,要切实按照省、市要求,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认真覆行上级党委、政
5、府所赋予我们的职责,建立健全本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保障必要的投入,及时研究解决本地安全生产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对所排查出的隐患,要拿出具体要行的措施,落实具体人员、专项资金,加以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必要的监控措施,并及时上报;其次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再次要加大政府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如果现在舍不得投入,不但会增加隐患,治理难度会加重,而且现在的一万元能办成的事,将来很可能要花费十几万、几十万,早治早主动,这笔帐大家一定要算清,千万不
6、要“因小失大” 。四是配强配三、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严肃责任追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党的先进性,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各级领导干部都必须站在抓安全就是抓稳定、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从关心群众疾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做到既管生产又管安全,在安排、检查总结工作的同时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想方设法在所管辖的范围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真正做到为官一任,确保一方平安。“一岗双责”是国家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在落实安全生产法的前提下,做出的又一补充规定,是考验各级领导干部重不重视安全生产的一把“双刃剑” 。去年底,区政府又下发了区各级人民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的通知,具体明确了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抓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的规定。我建议,街办可依照此办法,制定出符合街办实际的、具体的“一岗双责”办法,这样不但可以减轻领导的压力,调动其他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又可做到有章要循。四、各司其职,密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