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煤炭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讲话各位领导、同志们:为确保全市冬季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市煤炭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煤矿开展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下面,就全面落实煤矿安全防范各项措施,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做好冬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我讲以下几个方面的意见。一、正确认识今年以来我市煤矿的安全生产形势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煤炭系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不断深化“双基”和质量标准化建设,全市煤矿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110 月份,全市煤炭企业累计生产原煤 7265.6 万吨,完成销售收入 7
2、12.5 亿元,同比增长 32.6%;实现利税210.5 亿元,同比增长 55.8%;利润 133.4 亿元,同比增长82.2%。截止目前,我市原煤百万吨死亡率 0.013,比去年同期 0.064 下降了 79.6%,为历年来最好水平。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这几年我市煤矿发展较快,但是零星事故时有发生,这说明我们在基层、基础和现场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薄弱环节,我们绝对不能骄傲自满,盲目乐观。在前一段时间,市煤炭局对煤矿进行安全评估检查中,发现一些煤矿麻痹大意、违章作业、管理松懈等问题依然存在。井下作业现场实施探放水、顶板管理、瓦斯超限断电等安全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实,一些习惯性
3、违章现象还比较严重。这些问题,暴露了一些煤矿抓安全管理力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必然埋下隐患、诱发事故。各煤矿一定要以这次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为亚运会和冬季期间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二、全市冬季煤炭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的任务目标、工作重点第四季度,既是煤炭销售旺季,也是煤矿事故的易发期。抓好这段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做好全年安全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我们必须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采取
4、更加有效的措施,对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扭住不放,确保到年底前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推进这次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市煤炭局制定了我市煤炭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的任务目标,即: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地排查治理煤矿各类事故隐患,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一次死亡 3 人及以上事故,有效控制各类零星事故,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全年安全生产任务目标。为实现上述目标,市煤炭局结合我市煤矿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抓好国发201023 号、鲁政发201077 号、鲁煤安管2010162 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今
5、年 7 月 7日,国务院第 118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 号) ,从企业安全管理、政府安全监管、行业安全准入、技术保障、应急救援、考核和责任追究等 8 个方面,作出了更加具体、明确和严厉的规定。这是继 2004 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之后的又一重大举措,是指导和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性、指导性、纲领性文件。特别是国发201023 号文提出的“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实行企业负责人责任事故任职资格终身否决制度,提高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等一系列新举措,进一步加大了对事故的惩处力度,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重拳出击抓安全的决心和信
6、心。根据国发201023 号文要求,省政府、省局先后制定了鲁政发201077号、 鲁煤安管2010162 号文件, 对上级规定进行了深化和细化。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 3 个文件,结合本单位、本地区的实际,把有关条款和内容具体化,进一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凡是违反文件规定的煤矿企业,市煤炭局将根据实际情况, 分别采取限期整改、 复查验收直至停产整顿的措施。二是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全国、全省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导致的事故呈多发态势。为吸取省外事故教训,市煤炭局将继续深入开展全市煤炭行业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专项行动。重点围绕基建、技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薄弱煤矿,以及前期安全评估检查中发现隐患和问题较多的煤矿,组织专家力量,深入到每一矿井进行执法检查;突出检查领导干部下井带班,杜绝“三超” 、 “三违”和超层越界盗采行为,以及国务院 446 号令规定的 15 类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情况等。凡是发现通风系统不完善、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综合防尘措施不到位的、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防治措施、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不执行,以及“三超”生产的,立即停产整顿,并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