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车安全讲话稿同学们。当你走出家门踏上道路时,你是否注意到你已经与交通打交道了,交通已成为你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不断发展的现代交通既为我们提供了方便、舒适和享受,也给我们带了烦恼和忧愁,并随时可能给我们制造不幸的痛苦。也许,你曾听人讲过骇人听闻的交通事故,或者亲眼目睹过那一幕幕血淋淋的车轮制造的悲剧,感到十分可怕吧。 “车祸猛于虎” ,已越来越成为现实。交通事故是很惨痛的,教训也是十分深刻的,它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危害,时时在吞噬着人间的生灵:我们先看看几则校车事故的例子。湖南“校车”坠河 14 名学生死亡。12 月 27 日上午 7 时 40分,湖南衡南县松江镇因果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2、造成 9 名小学生当场死亡,1 人失踪,另有 10 名学生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目前,1 名失踪人员已被发现并死亡,4 人因抢救无效死亡,遇难人数上升至 14 人。叶县发生幼儿园校车坠塘事件。12 月 6 日下午 5 时 10 分左右,叶县仙台镇发生幼儿园校车坠塘事件,造成 2 名幼儿身亡。四起幼儿园校车闷死人事故事例一:凯旋幼儿园:xx 年 5 月 19 日上午,潮州市潮安县磷溪镇一名 4 岁女童被遗忘在校车内 6 小时,发现时已经窒息致死。事例二:童艺幼儿园:xx 年 7 月 1 日,茂名市 4 岁女童邓圆圆被遗忘在封闭的校车内,高温下被活活闷死。事例三:金晖幼儿园:xx 年 7 月 1
3、9 日,广东省江门市金晖幼儿园发生校车闷死学童事故。该园一名 3 岁学童廖浩然由于被老师遗忘,困在车内长达 8 个小时,窒息死亡。事例四: 【水泥制管厂幼儿园】:xx 年 7 月 31 日上午,同样的悲剧再次在陕西西安的一家幼儿园发生,不满三岁的小女孩涵涵,被遗忘在封闭的校车里长达 7 小时后窒息死亡。校园交通事故一件又一件在咱们不经意间发生。那么怎样才能保障外出和乘车的安全,预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呢。下面我就交通规则,以及乘车、行走、骑车时应注意的问题跟同学们谈谈。如果有时间的话,我想和同学们一起认识一下几个常用的交通标志。一、违反交通管理行为是违法吗。在一些人眼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
4、常神圣,那才是法,不可违反,违反了要受法律制裁。其它的法,像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这些法律,算不上是法,认为“违反了,也算不上违法” 。因此“超速行驶” “不按规定让行” 、 “闯红灯”等时有发生。“骑自行车靠右通行” 、 “红灯停、绿灯行”这都是最基本的交通法律法规,早已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了,然而,有的人偏偏不按照交通法律法规里的这些规定去做。自以为警-察没看见占了便宜,一旦事故发生,后悔晚矣。法律意识,是在日常点滴处耳濡目染中形成的,要从点滴做起。 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是法,违反了,不仅仅是受行政处罚,严重的也要根据刑法以犯罪论处的,更主要的是行为人有可能要付出血和生命代价的。二、行人必须遵守哪些
5、规定。行人须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须靠路边行走。行人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准许通行时,须迅速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来往车辆,不准追逐、猛跑。在没有人行横道的道路上,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行人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行人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不能边走路边看书。不准在马路上追逐、嬉戏,也不准在马路上踢球、表演、跳绳等。 更不要突然改变行走路线或突然猛跑, 突然往后退。行路中会出现各种复杂和意想不到的情况,同学们一定要牢记乱穿马路和在道路上玩耍的危险,更不能把冲过马路
6、当作一种勇敢的行为, 发现别人有这种行为, 同学们要及时劝阻。是啊,横穿道路是很危险的,在去年发生在我们中小学生中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有 85%以上都是横穿惹得祸。所以,接下去,我想和同学们谈一谈有关过马路的安全常识。三、行人横过道路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行人横过道路时,应站在路边,看清来往车辆后,选择离自己最近的人行横道通过。行人横过道路时,不要突然改变行走路线,突然猛跑,突然往后退,以防驾驶员措施不及发生危险。横过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路上,要十分注意驶近或停下的车辆旁是否还有车辆驶来,没有看清时,不要冒然行走,以免发生危险。横过车行道时, 要先看左后看右, 不要在车辆临近时通行。行人横过人行横道灯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即使信号已经变成绿色,也应看清左右的车辆,然后再穿越道路,在信号灯将要变更时,绝对不要抢行,应等待下一个绿灯信号。四、乘做校车时要遵守哪些规定。为保障乘车人候车、乘车安全,乘车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乘坐校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校车。机动车行驶中, 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 不准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