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十大关系1 施工安全与企业信誉的关系信誉是一种隐形效益, 是企业多年经营后所获得的社会对企业的评价。 施工安全是企业信誉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一个高信誉的企业必定是个安全工作做得完善的企业。 因为信誉高是企业综合素质的反映, 当然包括在安全方面的出色管理。 建筑企业欲在当今市场中求发展,做好施工安全管理是极其重要的一环。 创造信誉得靠人为, 人的安全无保证, 怎能去创信誉。企业要获得信誉,先要保证开创信誉人的安全。施工现场危机四伏,事故丛生,对内构成安全威胁,对外则自毁信誉。所以,企业领导在决策创信誉时必须重视安全工作。企业信誉是大局,而施工安全事关人命是大局的大局,二者不可
2、偏废,更不可割裂。前上到2 施工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施工企业存在的目的是要创效益,不创效益的企业必然走向倒闭。然而效益是人创造的,不维护好人的安全何谈效益,人不安全谁去创效益?人是世界上第一可宝贵的,是社会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而建筑施工安全就是要维护人的正当、正常、正确的生产劳动,进而创造效益。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往往是看得见的,而间接损失是一种潜在的常常是情绪化了的, 不仅将影响企业创效益, 而且由此又可能引发祸不单行的恶性循环。诚然,实现建筑施工安全不仅要订制度、抓管理,更重要的是要有一定的资金投人。一些项目经理对安全的资金投人容易视为额外负担,影响创效益。这是一种
3、错觉。 “防患于未然”是最简单的道理。建筑施工是人与材料、机械反复交往的过程。施工人员需要活动,每时每刻都有可能出现事故,除了要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外,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是不可少的。须知必要的投人可以换来安全,可以换来队伍的稳定及顺利施工的局面,短期行为、得过且过的观念则会留下隐患,酿成事故。安全施工的资金投人与创效益看似对立,实则统一,是为了更好地创效益。没有施工安全的先期投人,就不会有稳定的施工秩序,创效益将是一句空话。聪明的项目经理及企业管理人员必然将安全投人看成是生产上的必需,是维护企业效益的必然投人。前上到3 施工安全与企业法人的关系企业法人是第一责任者。 在我们走向依法治理国家的形势下
4、, 建筑安全也将走向依法治理的轨道,因此,企业法人对本企业的安全负有全盘责任。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企业法人对员工的生命安全负全责,在经营决策上必须顾及安全,把安全摆到企业运作的非常重要的位置。 企业法人要明确自身的法律责任, 这种法律责任意识的高低取决于法人本身素质的高低。建筑企业法人不仅要有相关的业务知识、学历、技能,而且要通晓依法管理企业的责任, 在施工企业的申办程序中, 一定要增加对企业法人法律意识的考察和制约力度。对国有施工企业法人采用任免制时,也要对任用法人的法律知识予以关注。企业虽然有主管安全的副经理、副厂长及安技部门,但依据法律来讲,法人作为第一责任人是任何人都替
5、代不了的。4 施工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关系社会稳定离不开政权稳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这里暂不论及国家政权怎样稳固, 只谈人民生活安定一则。 生活安定包括人们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 这是构成社会稳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所以安全生产的社会意义是十分明显的。 一项重大伤亡事故的出现必然会波及影响一个不小的群体的正常生活秩序,而频频出现事故,或是数人乃至多人出现伤亡事故,特别是重大伤亡事故,影响之大是难以估量的。如新疆克拉玛依某剧场的一场大火,数以百计的少年儿童葬身火海,在一个时期内影响了当地人民的正常生活秩序,波及方方面面,对当地社会的稳定无疑是一种负效应。 一个地方政府的父母官或是一个企业的当家人在这
6、种恶性事故面前如何妥善处理,就不是一纸公文所能解决得了的。所以安全工作事关人们身家性命,也事关国家大政方针的贯彻执行,关系人民是否能安居乐业。保证安全就是保护生产力,就是维护社会稳定。社会不稳定,国家就不安全;国家不安全,人民生活、企业发展的一切一切都将是一句空话。5 施工安全与企业职工的关系职工是企业的主体,是企业赖以存在的支柱。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的人事任免、 经营体制改革等方面负有一定的职责。 这其中也包括职代会对企业的安全管理的职责。取代会有权对生产经营中的不安全状况提出意见直至监督整改。劳动法规定:“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 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劳动法还规定: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减少职业危害” 。这些条款不仅是对职工的保护,也是职工维护自身安全的有力武器。企业职工要善于运用两种方式保护自身的安全。第一要正确运用法律;第二要用好安全防护设施。职工自身首先要提高生产中的安全意识,正确认识企业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主人翁地位不仅是政治上的权益,也包括必备的安全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