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讲解了该制度的法律依据、调查目的及方法,并详细阐述了调查对象和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统计法以及相关条例,为确保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此制度旨在通过规范化的统计流程,全面掌握全国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以支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文中明确了调查对象涵盖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涉及事故的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关键数据。调查方法包括全面调查、重点调查和多部门会商等,由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此外,文件还对不同类型的事故进行了分类规定,例如依法登记注册单位事故和其他事故,以及在特定情况下事故归属的判定原则,如建筑业事故应填写施工单位名称等细节。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适用于各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尤其是那些可能涉及人身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的行业领域。它不仅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也强调了这些主体在提供统计资料时必须遵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要求。本制度特别适合于需要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政府部门,以及希望提高自身安全管理能力的企业管理者。同时,对于从事安全生产研究和咨询服务的专业人士来说,该制度也是重要的参考资料。此外,任何参与或关注安全生产领域的个人或团体,都可以从中学到关于如何正确报告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