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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煤矿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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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附件 1煤矿安全生产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目 录第一章 总则.2第二章 煤矿安全准入.4第三章 煤矿安全主体责任.7第四章 煤矿安全国家监察.19第五章 煤矿安全地方监管.22第六章 煤矿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26第七章 法律责任.32第八章 附则.43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煤矿安全领域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其安全监管监察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工作理念】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

2、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事故可防可控的理念,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第四条【工作机制】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实行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职工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第五条【企业负责】煤矿企业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办矿、依法管理。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煤矿及其有关人员应当接受并配合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实施的安全监管监察, 不得拒绝、 阻挠。第六条【从业人员责任】煤矿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职责,其他分管负责人

3、和相关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同时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第七条【从业人员权利和义务】煤矿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3务。第八条【国家监察】国家对煤矿安全实行监察制度。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安全实施国家监察,并监督检查检查指导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十第九条【国务院有关部门监管职责】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职责依法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相关监督管理职责。第八十条【地方监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简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

4、施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工会组织】工会依法组织煤矿从业人员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工会依法参加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第十二条【社会化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推进煤矿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和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健全社会化服务机构信息公开、信用评定等制度。煤矿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应当对出具的报告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主要负责人对其机构出具的报告终身负责。第十三条【事故调查】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调查处理事故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的事

5、故调查程序和处理办法进行,本条例没有规定的适用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条例和4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追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第十四条【科技进步】国家鼓励和支持煤矿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管理方法、装备设施、监测监控、智能装备、煤矿机器人和智能无人开采的研究、推广、应用以及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支持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与煤炭产业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深度融合,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第十五条【表彰和奖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煤矿安全生产表彰和奖励制度。第十六条【联合惩戒

6、】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煤矿企业、煤矿社会化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第二章 煤矿安全准入第十七条【建设准入】煤矿投产前,煤矿建设活动应当符合下列安全生产条件:(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种操作规程;(二)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采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容易自燃、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煤炭资源的还应设置相应的专门防治管理机构;(三)安全投入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以上文化5程度,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其他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合格证明;(五)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有关煤矿安全行业标准的劳动个体防护用品;(六)制定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或,配备救护装备;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应当与邻近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配备救护装备;(七)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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