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对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讲解了应急管理部针对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严峻复杂的形势,特别是化工产品价格高位运行和极端天气增多带来的安全风险交织叠加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防控措施。该通知明确了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的总体要求,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发展与安全,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风险排查,治理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通知详细列出了重点排查范围,包括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的生产储存企业及其他参照排查的化工企业,并明确各地区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企业名单。排查重点内
2、容涵盖六个方面:严查“三超一抢”行为,确保企业不存在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等违规行为;严查不具备开车条件而开展试生产的行为,防止新、改、扩建项目在不具备条件时盲目试生产;严查延迟检修带病运行行为,杜绝装置设备延迟检修或强行生产的情况;严查违规超量储存行为,确保危险化学品储罐仓库不超量、超品种储存且无禁忌混存;严查极端天气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行为,保障防雷防静电等设施完好并制定应急预案;严查违反消防安全行为,落实防火间距、消防设施器材等消防安全措施。此外,工作要求部分强调提高站位迅速部署、认真自查严格抽查、动真碰硬严肃惩处以及强化宣传曝光警示,确保本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关于对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及有关中央企业。该通知主要面向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的生产储存企业以及其他参照排查的化工企业。对于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的企业来说,本通知为其提供了详细的排查整治指导,帮助其识别和整改潜在的安全隐患,有效应对化工产品价格上涨和极端天气带来的安全风险,确保企业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稳定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