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讲解了为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强统一调度管理,规范调度行为,促进空间均衡而制定的办法。该办法明确了水资源调度的基本原则是节水优先、保护生态、统一调度、分级负责,并且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江河流域及重大调水工程开展水资源调度时适用本办法。水资源调度包括合理运用各类水工程,在时间和空间上对地表水资源进行调节、控制和分配的活动,旨在优先满足生活用水,保障基本生态用水,统筹农业、工业用水以及水力发电、航运等需要。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描述了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水资源调度中的职责分工。水利部负责组织、指导
2、、协调、监督全国水资源调度工作;流域管理机构负责跨省江河流域、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调度工作。此外,还明确了控制性水工程管理单位和重要取用水户应明确调度实施责任人并报送相关部门。对于涉及重大调水、重要生态补水、重要利益协调的情况,建立了利益相关方参与的调度协商机制。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还阐述了水资源调度方案与计划的相关规定,包括名录确定、编制依据、审批备案流程等内容。名录内的江河流域和重大调水工程需编制水资源年度调度计划或调度方案,内容涵盖调度起止日期、年度水量分配、调度控制要素等。这些方案和计划的编制要以水量分配方案、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
3、为依据,并与防洪、抗旱、航运等专业规划相衔接。同时,强调水资源调度方案、年度调度计划是实施水资源调度的依据,必须严格执行。最后,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说明了流域管理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资源调度方案、年度调度计划的组织实施,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年度调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水资源调度管理办法适用于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等相关单位。它为这些部门提供了水资源调度管理的具体指导,确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江河流域及重大调水工程开展水资源调度时有章可循,有助于合理调配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同时,也为控制性水工程管理单位和重要取用水户提供了行动指南,使其能够明确自身的责任,积极配合水资源调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