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履带式起重机使用安全技术规程讲解了履带式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技术规范。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起重机应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作业、行走和停放,坡度不得大于3,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
2、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起吊重物时应先稍离地面试吊,当确认重物已挂牢,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的可靠性均良好,再继续起吊。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再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易散落物件应使用吊笼栅栏固定后方可起吊。当起重机如需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向,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cm,并应栓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起重机转移工地,应采用平板拖车运送。特殊情况需自行转移时,应卸去配重,拆短起重臂,主动轮应在后面,机身、起重臂、吊钩等必须处于制动位置,并应加保险固定。每行驶500-1000m时,应对行走机构进行检查和润滑。履带式起重机使用安全技术规程适用于建筑施工、工程安装、港口装卸、矿山开采等行业中使用履带式起重机的单位和个人。该规程详细规定了操作人员在作业前的准备工作、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以及特殊天气条件下的作业要求,旨在确保履带式起重机的安全使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