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安全行为手册不安全行为手册(648 条)XXXXXXXX 公司公司201201X X 年年 1212 月月 1212 日日编编制制说说明明根据有关资料统计分析,在煤矿各类事故中,有近 90%以上的事故都是由于人员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而且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人的不安全行为比物的不安全状态更难预测、更难控制,研究人的不安全行为产生的原因和规律,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控制,切断事故发生的因果链,是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的重要途径;为有效防范因各类不安全行为可能造成的风险,经公司安监局组织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各单位生产作业中员工可能出现的主要不安全行为辨识梳理,对煤矿、电厂、维修中心、洗煤厂等主要生产单位
2、、生产系统存在的不安全行为进行了辨识分类整合,共辨识出了 648条不安全行为。现将辨识出的 648 种不安全行为进行分类,并下发公司所属各单位,指导和规范员工的安全作业行为,保证安全生产。目目录录第一部分 通 风 作 业. 4第二部分 防突作业.6第三部分 瓦斯抽采作业.7第四部分 钻探作业.7第五部分 回采(采煤)作业.8第六部分 掘进作业.13第七部分 机电作业.14第八部分 运输作业.20第九部分 爆破作业.25第十部分 探放水作业.27第十一部分 综合类.28第十二部分 电厂作业.30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通通 风风 作作 业业1.不关闭风门、同时打开两道风门,造成风流短路2.人为损坏通风
3、设施,造成风流短路3.拆除密闭不按规定要求的由上向下顺序拆除,而是从下向上拆除,从下部开口处来回通过4.未及时进行风量调节,造成风速超限或欠风作业5.瓦检员不按规定要求进行瓦斯、有害气体检查,假检、漏检6.瓦检员睡岗7.瓦斯超限,瓦检员没有停止工作、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没有汇报8.瓦检员不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9.瓦检员入井前没有检查瓦检器完好、没有对仪器进行调零10.人为造成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或随意开停局部通风机11.掘进工作面在临时停风的情况下,作业人员仍停留在工作面作业12.损害消防设施、防尘设施、隔爆设施。任意关闭喷雾、水管供水阀门13.无措施破闭并进入闭内14.掘进
4、工作面风筒没有接到迎头进行作业15.损坏风筒、风筒破口不及时处理16.随意甩掉或短接风电瓦斯闭锁装置17.损害安全监测监控设备18.停风后人员不及时撤离到安全地点,未在停风区域入口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19.相关人员没有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20.擅自调整瓦斯传感器报警值21.没有安装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瓦斯传感器移设不到位22.测风员没有按规定要求进行测风、做假数据23.测尘员没有按规定要求进行测尘、做假数据24.没有按规定检查密闭25.不按规定安装、使用防尘设施26.爆破前、后不进行洒水除尘27.关闭井下变电所等机电硐室门窗造成通风不畅28.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未按期进行调校29.不按规定对井
5、下巷道进行洒水除尘30.不按规定检查通风、防尘设施31.安全监测工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巡检32.安全监测工不及时处理监测系统故障33.不使用水炮泥、炮泥填充不足34.掘进工作面迎头未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35.损坏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挡风帘36.损坏或不使用束管监测系统37.不按规定检查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防突作业防突作业1. 每班下井前未对防突仪器电量和完好情况进行检查2. 每班工作面预测前未敲帮问顶,未找掉危岩活矸3. 每班未对采掘工作面限掘限采警示牌板、 测点和防突牌板进行检查并确认完好,发现问题未处理和汇报4. 每班未对工作面压风自救、供水施救装置、反向风门和避难硐室等安全防护
6、设施巡查并记录;发现安全防护设施失效,未维修和汇报5. 观察工作面突出预兆及煤层变化情况, 未做好记录和素描,发现异常情况(突出预兆和瓦斯超限)未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向调度室汇报6. 每班未跟班监督采掘工作面严格执行“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对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未逐一进行检查、 记录。7. 未按钻孔验收制度和防突设计监督验收钻孔8. 未严格按规定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弄虚作假9. 防突钻孔未按工作面防突专项设计和防突业务联系单要求施工第三部分第三部分瓦斯抽采作业瓦斯抽采作业1.作业前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未找掉危岩活矸2.作业前未确认作业地点有无车辆经过,未摆放作业警示牌和指定安全监护人3.抬运管路时,未进行呼唤应答,口号不一致,步伐不协调4.登高 2 米以上作业的,未佩戴安全带5.管路起吊前未进行安全确认,未确保现场人员撤离到安全位置后再开始起吊,未进行呼唤应答6.未严格按作业规程吊挂管路,未在吊挂完成后进行检查确认7.管路连接后未进行漏气检验,未安排专人进行验收第四部分第四部分钻探作业钻探作业1.施工钻孔当水量增大时未及时向调度或队值班室汇报,未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钻进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