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讲解了救护维修工在工作中的具体安全技术操作规范。第1条强调了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第2条指出维修工必须熟悉各种仪器装备的结构、性能及故障处理方法。第3条规定了禁止带电搬运和维修设备,并且充填氧气瓶不合格或到期未打压不得充气,充填室内严禁明火,氧气瓶不得靠近高温热源。第4条要求维修前检查充填泵确保其完好。第5条详细描述了充气过程,包括连接输气瓶和小氧气瓶、平衡压力、启动电机充气以及卸下小瓶的具体步骤,并强调充气时不得离开操作台。第6条规定充填结束后应先关闭输气瓶开关再切断充填泵电源,并注意充填泵和氧气瓶避免阳光直射。第7条和第8条分别要求维修后的仪器和装备应分开放置并分类存放,过期配件不得使用。第9条至第11条指出了本工种存在的危险因素为仪器操作不当可能伤人,并提出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等预防措施。救护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适用于救护维修工及相关从业人员,特别适用于矿山、化工、电力等高危行业的救护维修工作。该规程旨在指导救护维修工正确、安全地进行设备维修和氧气瓶充填工作,减少因操作不当导致的事故风险,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