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讲解了青岛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管理办法,旨在通过建立和完善市场进入和退出机制,提高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该办法规定了考核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市运管局成立考核工作委员会,并由货运处负责具体实施。五市三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也需设立相应的考核组织机构。考核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考核内容涵盖组织机构、运输安全、经营行为、服务质量、企业管理等方面,实行记分制,总分为100分,加分为2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标准详细列出。此外,该办法还要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企业建立质量信誉考核档案,记录企业基本情况、组织机构、运输安全、经营行为等情况。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适用于青岛市内的所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以及五市三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这些企业和机构需要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信誉考核体系,确保运输安全和企业信誉,提高行业整体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