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EHS事故管理制度讲解了加强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的目的,严格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部门领导和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该制度旨在总结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制度的适用范围涵盖公司所有所属部门,编写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等法律法规。定义部分明确了EHS事故的含义,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损坏设备设施,造成经济损失或环境破坏的意外事件,以及可能导致意外事故发生的EHS违规违纪行为。职
2、责部分详细列出了安全环保部、各事故责任部门和人事行政部的具体职责。描述部分则详细分类了事故类型和等级,如伤亡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生产事故、污染事故和未遂事故,并规定了不同等级事故的经济损失、停产时间和员工损失工作日的标准。管理分工部分明确了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事故的调查、登记、建档和报告的责任。EHS事故报告流程部分规定了事故发生后的报告程序,包括第一时间向部门领导或安全环保部汇报,紧急情况下向总经理和政府监管部门报告。奖惩规定部分则明确了对在安全环保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的员工的奖励标准。EHS事故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所属部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部门、安全环保部、人事行政部等。该制度特别强调了事故报告和处理的重要性,适用于所有可能涉及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岗位和人员,确保公司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响应,有效处理,防止事故扩大,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正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