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标杆企业的通知讲解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为了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决定在各行业企业中选择具有较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且在同类型企业中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的企业作为标杆企业。这些标杆企业将承担两个体系相关行业标准规范的编制、试点运行和示范带动作用。该通知详细阐述了遴选条件、推荐方法、论证筛选和标准立项四个工作步骤,明确了各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关于推荐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标杆企业的通知适用于山东省内各市人民政府及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非煤矿山、化工等行业企业,这些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具有较高水平,能够作为标杆企业参与两个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通知还要求各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严格按照遴选条件推荐标杆企业,并按规定的时限和质量要求完成推荐任务。